原标题:水之间有“规矩”(金台随笔)
自然之道、人文之理、法治之绳、心灵之镜,共同构成我们在山水之间安身立命的“坐标”。
山东泰安大汶河畔,许多来到戴村坝的游览者,都会忍不住赞叹古人的水利智慧。
坝分三段,主石坝横跨南北、分流汶河水,窦公堤和灰土坝则负责减缓水流、泄洪保堤。明清时期,自戴村坝分流的汶河水经南旺七分北济漕运、三分南下江南,为保障京杭大运河水运贯通作出宝贵贡献,尽显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的匠心。
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循“规”蹈“矩”至关重要。生态领域的“规矩”,既包括生态平衡、万物互联的自然规律,也包括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人文规约,还包括令行禁止、违法必究的法治规则。界定行为边界、维系生态赓续、护佑民生安宁,山水之间的“规矩”,为调处人与自然关系提供锚点。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潮起潮落、物质有衡,自然规律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顺其势、因其性、导其流、用其利”是明智选择。开山毁林打破生态平衡,围湖造田割裂水系循环,无序排污破坏水土肌理……大自然的“包容”不是“纵容”,敬畏自然规律、恪守生态平衡,方能换来山川无恙、江河安澜。
不久前,河南辉县南太行一处观景台上的网红小松树被连根盗挖,盗挖者迫于舆论压力又将松树悄悄栽回。村民、游客、网友合力救护,林业部门启动“复壮”措施,努力挽回小树生命力。山中林木数不胜数,为何给予一棵小松树如此关注?这展现的是人们对肆意破坏山野资源的强烈抵制,对绿水青山的爱护珍惜。草木寄情、清风达意,节制有度、博爱万物,人文规约书写在人心里,流芳于山水间。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古人很早就设立山虞、川衡等岗位管控山林河湖,如今生态环境法典即将付诸实施,专项法条明确保护责任,严格执法震慑违规行径,公益诉讼兜底生态损害,法治堤坝越筑越牢固。无人区不是“无法区”,山水湖沼也不是“无主之物”,法治的意义就在于,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监管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以约束力和震慑力压缩破坏生态环境的空间。
人心向善,则江河清朗;人心贪妄,则山林蒙尘。自然规律、人文理念、法律制度,最终都要依托人的自觉践行。最近一段时间,众多志愿者不远万里赶赴甘肃民勤,投身“请到民勤种棵树”活动,为构筑“绿色长城”挥锹培土。“绿进沙退”的生态接力,见证防沙治沙的全民合力。心中存热爱,变“要我保护”的被动为“我要守护”的担当,我们收获的不仅是美丽家园,也将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生态财富。
生态“规矩”无处不在,不是束缚而是秩序,不是制约而是守护。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写下过一个深刻判断: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敬畏和遵循山水之间的“规矩”,既是为了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文明永续,亦是为了助力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自然之道、人文之理、法治之绳、心灵之镜,共同构成我们在山水之间安身立命的“坐标”。
纵览当下中国,飞鸟翱翔、江豚逐浪、草木葱茏……恪守“规矩”、不越雷池,拥抱更加美好的未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图景,值得满心期待。(李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