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市场的行为不允许有,昧着良心的钱就不能挣。对于那些打连花清瘟的“擦边球”厂家,是时候让他们吃一点苦头了。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高永维
2020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在原批准适应证的基础上,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的新适应证。当前,全国多地疫情反复,连花清瘟卖断货也就在情理之中。
然而,连花清瘟的“红火”,却也让一些厂家“眼红”。于是,市场上“连花清温茶”“链花清温茶”“莲花清温膏”“莲花清温口服液”“莲花清温植物饮料”及“莲花清温丸”等纷纷开售。目前,以岭药业已经发表声明,称以上商品及类似商品均非公司生产、销售或授权生产、销售。可见,这些产品多是“李鬼”无疑。
产品名字让人傻傻分不清楚,外包装又与真正的连花清瘟神似,消费者如果稍不留神,很可能也就“上了当”。市场上的这些“李鬼”,究竟有没有疗效呢?答案当然是没有。虽然不少产品在宣传中强调治疗“感冒发热”“鼻塞流涕”“咳嗽头痛”等症状,可最终被证实也就是食品,说白了就是既不治病也不害命,吃和不吃没有太大分别,为的就是让消费者掏腰包。
我们常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尤其是在治病救人的药品上,一丝一毫都不能马虎大意。厂家想要赚钱可以理解,但是为了赚钱竟然打连花清瘟的“擦边球”,搞出来的东西没有疗效还价格不菲,那这赚的就是昧良心的钱,是要被人戳脊梁骨唾弃的。
消费者想要不被坑,除了自身提高鉴别能力之外,关键还在于源头治理。尤其是在疫情反复的当下,老百姓根本不会关注自己拿在手里的连花清瘟是真是假,而是只想着要尽可能去买一个心安,这就更要求相关部门要把好关口。这些“李鬼”从何而来?为什么能够销售?需不需要惩处?具体如何惩处?这些问题都需要尽快给出答案。
扰乱市场的行为不允许有,昧着良心的钱就不能挣。对于那些打连花清瘟的“擦边球”厂家,是时候让他们吃一点苦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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