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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丁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监督管理、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现代化的生活喧嚣繁华,人们总渴望能拥有片刻的安宁静谧。然而,长期以来楼上楼下装修的电锯,雷雨天汽车的报警器,建筑工地施工的轰鸣,深更半夜改装车的炸街,让“我想静静”一直挂在嘴边,却仅仅只能是想想而已。不期而遇的噪声不仅污染生活环境,也影响心理健康,无形中增加患心脏病等疾病的风险。《2021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显示,在“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接到的公众举报中,噪声扰民问题排在第二位。重拳整治噪声污染刻不容缓。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由此可见防治噪声污染这样一项系统工程之重要,以及工作之难度。防治噪声污染须久久为功,根本之道在于法治。事实上,我国早在1997年就已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多年来也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治理成效。但正所谓“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随着经济社会快速稳步发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也需要及时刷新升级,从而以更贴合现实、更严谨细致的规定“防”在深、“治”在细。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新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法律规范的对象限于人为噪声,并在加强源头防控、加强噪声分类管理、强化社会共治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对管理的权责、处罚的标准也有了更具体清晰界定。让“静静”不止于想、触手可及的法治基础已然铸就,关键要看施行后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当然,强调法治是一方面,同样也需要全社会以文明之行助力噪声污染防治。
面对噪声污染这一仅次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第三大城市公害,“我想静静”并非矫情,而是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要素。不断细化、强化防治噪声污染的法治网,“越轨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让“静静”随时随地随心常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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