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直播平台频现衣着暴露的卖二手车的女主播,她们被网友称为“二手车推销媛”。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任启鑫
继“佛媛”“病媛”“支教媛”“幼儿媛”之后,网络直播平台又出现“二手车推销媛”。据媒体报道,近期,一些短视频社交媒体平台上,二手车直播带货频繁出现低俗营销:为了博眼球,女主播们往往衣着暴露、搔首弄姿,用各种性感撩人的姿势和具有挑逗性的言语,大打色情擦边球。
虽然这些低俗病态的表演迎合了极少数同样低俗病态的看客,但明眼人都知道,女主播们的衣着穿戴、言行举止,以及似懂非懂的专业介绍、虎头蛇尾的直接过程,显然是“主播之意不在货”。有网友称,自己因为刷短视频看到女主播在卖二手车,就多看了一眼,然后就遭受老婆一顿臭骂。
这些女主播们大多年轻漂亮、身材姣好,而且对新事物有着较强的适应能力,学东西“上手很快”。按理说,如果凭借她们的能力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兢兢业业工作,完全能够在社会上过得不错,无论是从哪个方面来说,都不应该走上这条靠博出位来赚取流量的道路。要知道,这门“青春饭”看似投入低、来钱快、效益高,但实际上会对今后个人的生活带来很多负面影响,比如求职、爱情、婚姻、家庭等等。
当然,所谓“有需求才会有市场”,也正是社会上有了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商家才会投其所好“量身定做”,让低俗下流的短视频等“媛媛不断”、大行其道。现在,很多手机APP和网页网站都会通过后台的大数据收集、汇总、筛选,向用户推荐与历史查阅记录相似度的内容。换句话说,只要我们平时查阅和收看的都是健康向上的内容,看到类似“二手车推销媛”这样的视频就绕道走,甚至将其“拉黑”,就能将这些低俗无味的东西,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在信息浪潮中销声匿迹。
另外,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广告法》第9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管理规范或者是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指出,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以及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二手车推销媛”们的行为已经踩了法律的红色,涉嫌违法,有关部门要该出手时就出手,及时进行打击处理。
“媛”义本美好,不宜变味之。让全社会共同携起手来,一起抵制和摒弃那些变了味的“XX媛”,让社会风气更加清朗,让社会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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