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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彩云网评:须上好“依法带娃”这堂课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5日 17:49:25  来源: 云南网

家庭教育是“家事”更是“国事” 新华社发 王琪 作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斯涵涵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子不教父之过”“孟母三迁”“ 断杼教子”…… 国人历来很注重家庭教育在培养孩子方面的关键作用,但不少人是在还没有做好为人父母的充分准备,就当上了父母,缺乏育儿经验和科学的教育方法,也难以得到正确指引,于是家门一关,父母自行摸索,“各显其能”;或宠爱溺爱,或放任自流,或暴力相向,信奉“不打不成才”……一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丧偶式育儿”“补刀式育儿”“诈尸式育儿”层出不穷,家庭教育依旧处于滞后、模糊以及蒙昧的“家务事”状态,因为家庭教育失败而导致的未成年人违法案例屡见报端。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一个终身“职业”,其言行举止无时无刻不对孩子产生深远影响。家庭教育既是家庭大事,也是社会重担,家教乱象其中既有家庭教育缺失等微观问题,也有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以及服务供给等方面宏观问题,亟待通过政府、社会和家庭同心协力,开出良方。

  当前,越来越多的家长已经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公众对家庭教育服务需求愈加迫切,全国人大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法律来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责任,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乃与时俱进、呼应民意之举。

  法律具有规范性、强制性,也具有明示作用、矫正作用和指引作用。《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打破了家门的“私事”阻隔,厘清现代家庭教育的认知及界限,还规定了家庭、政府、社会及企业在参与家庭教育的各方权责,明确工作机制,匡正错误、落后的家教观点,促进现代教育全面发展,于个体、家庭及社会均大有裨益。

  当然,法律需要落实,良政需要善为。设立法律条文,开展法制宣传,完善家长教育,让法令逐步转化为公民的一种守法自觉,而后据此评判是非、确定权责,明确政府、社会、家庭及个人的责任,全面提高“依法带娃”的责任与水平。当家庭教育法规得到落实及拓展,当“做一个合格、守法、明理的父母”成为现代家庭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要求时,现代家庭教育源源不断转化为促进可持续全面发展的动力,护佑孩子们健康成长,我们的社会也才能保持和谐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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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开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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