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官网截图。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朱波
近日,国家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保障“双减”改革任务落实。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要求不得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同时,首次提出了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触碰“歧视、侮辱学生,存在虐待、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人行为”等11类行为“红线”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进行管理。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校外培训机构日趋规范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管理不到位、监管不严问题。诸如大搞虚假宣传,虚构教师资质和执教履历,夸大培训效果和机构实力,编造用户评价等乱象的有之;打着教育旗号,推出虚构原价和虚假优惠折价,肆意侵害群众利益的有之……铺天盖地“洗脑式”教育,更多因受“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裹挟,不仅加大了学生家长的焦虑,也为加剧校外培训乱象提供了畸形的需求,动辄数千、数万元的补课费成为不少家庭难以承受之重;不仅违反了教育教学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也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鱼龙混杂、机构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培训质量难以保障、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等种种乱象,刚刚出炉的《管理办法》,不仅为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痼症顽疾”开出了管用的“药方”,同时也坚持问题导向,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如《管理办法》首次提出了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触碰“歧视、侮辱学生,存在虐待、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人行为”等11类行为“红线”且情节严重的,将纳入“黑名单”管理制度等,不失为最严管理办法。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好,究其原因是责任意识缺乏,导致制度执行落实质量大打折扣。真正让《管理办法》掷地有声,把学生从校外学科类补习中解放出来,把家长从送学陪学中解放出来,既需要猛药治疴的决心,也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更需要全面提升校内教学质量,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首先对这次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执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稳定的原则,因为透明是最好的稳定剂,如此方能合理引导机构预期。过去有些领域的深刻教训值得注意,那就是“风头上执法从严,等风头一过便涛声依旧。”希望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能够走出运动式执法的窠臼,真正促进机构整改和市场生态的转变。
另外,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必须采取“治外”必先“治内”的办法,只有治理好“校内”,才能有效地治理好“校外”,甚至会出现事半功倍的效果。只有坚持“治外”必先“治内”的原则,才能实现标本兼治,让校外培训机构不再野蛮生长,让校外培训乱象销声匿迹,让教育回归本质,让教师回到本位,让孩子重拾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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