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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陈长
7月22日,国务院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既是坚持“房住不炒”的题中之义,也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民生工程。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和人民安居乐业。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和流动人口规模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日益凸显。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住房市场存在“重购轻租”的现象,“炒房”导致一些大中城市房价过高,百姓买房负担沉重,成了社会各界反映较强烈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传统保障性住房不少是配租型,如廉租房、公租房等,主要为城市本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托底保障,而大量非户籍的新市民、青年人群体则不能进入住房保障体系,成了“夹心层”群体。因此,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已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针对住房的系列痛点,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已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政策突出住宅的“民生属性”,保障对象精准,预期目标明确,主要针对的是新市民和青年人,要求以70平方米内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并禁止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等等。同时,出台并细化了土地供给、审批流程、中央补助资金、税费负担减免、水电气价格标准、金融支持等政策支持,助力保障性租赁住房更好落地。可以预见,今后当大量保障性租赁住房入市,既有助于推动租金价格的下降,又能减少刚需购房需求,对平抑高房价起到积极作用,促进住房回归房住不炒的本位,回应了老百姓的心声。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群众热切期盼的大事,必须抓实抓好。让政策更快更好落地,需要各地强化部门协作,盘活住房保障自身的政策存量和资源存量,加强对住房建设、租赁及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寻租,确保工程质量和公平分配。同时,要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防房地产商出现变相的开发,或者是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对其进行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等等,对严重失信责任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确保市场秩序规范,切实让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居有所安,让城市具有持久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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