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大研古城展区展出的5G无人巡逻车。新华网 张翼鹏 摄。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罗建华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11月30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优化“互联网+旅游”营商环境,以数字赋能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综合性产业,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深刻改变着世界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产生活,为全球旅游业发展带来了全新变革,旅游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意见》的印发实施,有利于全面推进“互联网+旅游”发展,推动旅游业发展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更好发挥旅游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坚持技术赋能,为推进转型升级“强支撑”。伴随着人们旅游习惯的改变,体验式旅游已逐步取代观光式旅游,成为旅游新方式。这就意味着,游客更加重视旅游过程中的互动与感受,对景区、景点的数字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提前获取景区相关信息、能够通过VR设备感受“动起来”的实物等。“旅游+互联网”不仅使酒店客房、餐饮、旅游商品、车船机票、景区门票等的预定、购买更加便捷,以互联网为技术为支撑的智慧旅游目的地、智慧景区、智慧旅游企业等,更是实现了旅游管理和服务绩效的全方位提高。为此,要推动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区块链等信息技术革命成果应用普及,推进旅游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旅游业发展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
坚持开放共享,为加快融合发展“添动力”。近年来,互联网催生了一系列旅游新业态、新玩法,成为旅游更新迭代的助推器,二者的融合发展给旅游消费增添了许多亮点,也改变了人们的旅游方式。显然,在信息时代的大背景下,“互联网+旅游”是旅游业发展模式转变的一个重要推动器。为此,要以开明的态度、开放的精神,将互联网作为旅游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加大旅游公共信息的互联网采集和运用,推动旅游公共信息数据向社会开放,将互联网作为旅游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以旅游需求为导向的在线旅游创业创新,积极营造旅游与互联网相互开放、相互包容、融合发展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旅游+互联网”运行模式。
坚持安全有序,为消除风险隐患“筑防线”。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在数字新基建浪潮下,旅游行业要更加重视新技术应用背景下的网络信息安全隐患。比如,5G技术在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广泛应用,将使景区直播、短视频、VR体验等产品快速触达用户,大幅度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但用户信息安全、身份认证及通信安全风险等问题,会给文化和旅游企业、管理部门及广大游客带来负面影响。再如,文博院馆的云展览、金牌导游的云直播带货等应用快速普及,更多的关键数据和隐私信息通过复杂的终端流转,泄露风险更高,保护难度更大。为此,要强化底线思维,树立安全意识,完善旅游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加强对互联网旅游服务平台的监管,筑牢互联网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的安全防线,促进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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