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渝西锋光
日前,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俊杰同志因在纪检监察机关函询时提供虚假材料、应付函询、敷衍整改,被追究责任予以诫勉。
干部混岗使用历来就不是一个小问题。表面上看,干部混岗并让其担任一定职务,是对当事同志的“提拔”或“照顾”,但究其实质,却是对党管干部原则、组织选人用人规则的破坏。身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俊杰在处理干部混岗使用问题上,本应该引起足够重视,并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员干部的高度责任感,及时依照相关规定按照程序进行整改,但马俊杰却掉以轻心、敷衍塞责,甚至抱着得过且过、谁也不得罪的侥幸心态,对组织采取轻飘飘应付姿态。
受到处分看似有点“冤”、不划算,却给更多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敲了警钟、提了个醒。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纪律越来越严、措施越来越细,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身上暴露出来的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规矩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管党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得到强力涤除。但与此同时,仍有少部分同志消极对待从严管党治党,对各种纪律规矩表面上重视、内心里单薄;一旦真正涉及与己相关人和事,甚至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企图蒙混过关,马俊杰的教训足以让人引以为戒。
函询是纪检监察机关抓早抓小、避免小问题拖成大毛病,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17.8万件次,与前两年同期数据相比,运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的数量逐年增加。事实证明,函询方式既不是小题大做,也不是故意找茬;而是本着治病救人原则,给予党员同志、尤其是领导干部如实说明情况和争取组织信任的机会,是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刚刚露头的时候,“治未病”和“疗小病”的有效“良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充分认识函询的本质,不断消除误解抵触情绪,自觉遵守纪律规定、而不能以种种理由削弱函询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马俊杰被追究责任予以诫勉的案例告诉我们,函询既是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同时也是“长牙”和“带电”的。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每位党员同志的应尽之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同各种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民主集中制、违规选人用人等问题作斗争,是履行党员义务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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