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斯涵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意见》要求,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要抓紧推行,尽快落实。
未婚证明、未犯罪证明、未生育证明、无房证明……很多人都曾经为一张张证明而奔忙,特别是“我妈是我妈”这类亲属关系证明曾经惊动过国务院,被批是“天大的笑话”,令人啼笑皆非的各色证明非常繁琐、扰民,而企业要办理的各类证明更加复杂,这导致群众陷入办证多、办事难的困境,极大地阻碍了社会发展。
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展相关清理证明事项工作,国务院、司法部多次强调“六个一律取消”政策——“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 所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即在需要提供相关证明事项时,申请人无须再出示相关证明,只需书面进行承诺,符合相关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可直接予以办理,而不再向申请人索要证明,之后,行政机关通过核查、网上信息互联互通来审查这些条件。此次,国务院再次印发新《意见》,是从制度层面对告知承诺制进行规范,群众与企业哪些事项适用于告知承诺制,哪些不适用,如何监管等等,都有明确要求,从源头上减少对证明的需求,发出了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集结号”。
当前,疫情在全球有卷土重来之势,我国部分市场主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中国经济、世界形势都面临巨大挑战。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统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有重要意义。
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我们也需要厘清几个关键点:其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二,少开证明并不是一放了之,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给行政管理和他人利益带来风险;其三,若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换言之,申请人要保持诚信,据实申报,否则便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是一种便利化改革措施,也是对政府治理水平、信用系统建设、信息共享、监管体系的全方位考验。从顶层设计上加速构筑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意见》,依法清理、精简各类证明,消除部门壁垒,改进服务理念,打破条块分割,实现信息共享,加强信用监管,使证明事项能免则免、能简则简,给企业松绑,给群众便利,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公共管理全面提质增效,另一方面,将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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