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多部门联动深入帮联小区开展环境整治和创文宣传活动。云南网通讯员 蔡曙光 摄。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陈长
9月14日,中央文明办发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参评城市(区)名单》公示名单,云南省共有11个市(县)入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是推动云南迈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征程的长远之策,也是精准对接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务实举措。
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领域,是创建难度最大的城市品牌。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有助于促进城市综合实力、发展活力、治理能力提升。今年是本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总评年,随着大考临近,各地都在积极备战,广泛凝聚共识,向全国文明城市发起冲刺。创建为民、利民、靠民,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位公民都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用实际行动贡献力量。
当好文明之风的传播者。“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文明风尚旗帜,深入机关单位、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传播文明新风,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用文明的方式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提升群众“创文”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形成“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浓厚氛围,构建起“全民参与、全域创建”的工作格局,绘就全民共治共享“同心圆”。
当好文明行为的践行者。“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城市是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生活在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去关心和爱护这个家园。文明城市创建,政府是主导,群众是主体。只有变政府“独唱”为全民“合唱”,才能有效提升创建质量。这就需要每位公民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之中,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自觉弘扬传统美德,传承良好家风,做好环境保护、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舌尖浪费、爱护公共设施等等,不断提升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当好文明环境的维护者。“一枝独秀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没有个人小文明,就没有城市大文明。每位公民既要带头遵守文明礼仪,也要做城市文明风尚的“维护者”,因为部分市民的不文明行为或者某些地方环境的脏乱差,往往也会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要深入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文明经商、文明生活、等劝导活动,深入街道社区和公共场所,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文明氛围。对于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秩序管理的死角,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等等,为创建文明城市献计献策,共同维护好城市的文明形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角已经吹响,等不起、拖不起、慢不起,我们需要向更高目标迈进,举全员之力,集全员之智,携手同心,主动作为,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奔跑”,让文明之光照亮彩云之南发展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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