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时评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彩云网评 >> 云时评 >> 正文
【地评线】彩云网评:退住宿费不是小事儿!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日 18:01:10  来源: 云南网

云南大学返校学生间隔一米以上依次测量体温。云南大学供图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余是

  据《人民日报》消息,此前,“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在教育部下发文件中得到明确。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14日,四川、河北、陕西、浙江、宁夏、广东等省份陆续出台政策,将教育部意见落实。

  新冠肺炎疫情给人们带来的,不仅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和损失,还有对各种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尤其是之前有些习以为常、按部就班的规则秩序,或就得作出相应调整改变。比如,教育部出台“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主要针对的就是开学之前按上学期住宿学生情况预收住宿费、本学期因为疫情影响学生实际住宿天数不足预期、部分学校收取和使用学生住宿费不够公开透明等情况,予以宏观和方向性地明确。

  教育部的这个明确说法,尽管在文件中仅仅体现为十多个字,但却发挥出了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作用。其一,是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角度,再次明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住宿费用的收取和管理,纳入重要的监管内容。其二,是为已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因住宿费引发的纠纷问题,指明了解决的路径方向。“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既是针对学校收取住宿费对象、时间段,同时也是对已经提前收取住宿费情况如何处置,给出了规范性的明确。

  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住宿学生收取费用,看似顺理成章的平常小事,然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每个学生每学期的住宿费用也许不多、少则几百上千元,但如果是学校有数百个、乃至数以千计的住校学生,住宿费总额就是一笔很大的数目;因为疫情的影响,各级各类学校均相应推迟复课开学,学生实际在校住宿天数相应减少,如果住宿费用不以实际产生情况予以厘清,极可能成为学校、学生及家长相互心知肚明却难以说清楚的“糊涂账”。

  实事求是应当是解决问题时最应该秉持的基本原则。学生及家长向学校缴纳住宿费用,表面上看双方是履行住宿契约的公平双方,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学校方面往往占据一定优势,即便学生或家长有些疑虑、甚至不满,也会考虑到很多因素而选择忍气吞声。因此,教育部出台“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对于广大学生及家长来说,既准确击中了诉求期盼,又规避了与学校发生正面矛盾冲突——从学生、家长要求学校退还未住宿但已提前收取的住宿费,改为了监督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的文件要求。

  截至5月14日,已有四川、河北等省份陆续出台细化措施,将教育部的政策意见落实。可以预见的是,全国各地均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完善和细化落地措施,将“未住宿不得收取住宿费”落实到每一个学生的每一笔住宿费用结算清单上。还应该期待的是,因为疫情对正常开学带来的各种影响,不管是主管部门、还是涉事和属地责任单位,都应积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妥善处理包括住宿费在内的相关事项,合力排除矛盾纠纷的源头隐患,为广大学子营造起风气朗朗的良好学习生活环境。

  彩云网评所登载的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欢迎关注彩云网评,投稿邮箱yncywp@163.com,稿费从优。

责任编辑:张洁一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