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捐不出去的款”,捐退之间都是爱
据媒体报道,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一位靠低保生活的7旬孤寡老人希望为疫情防控出点力,于是从2万多元积蓄中拿出2万元,想通过当地派出所转捐出去。派出所再三劝助,老人执意不从,派出所只好暂时收下了钱,然后与有关部门商量,拿这笔钱为老人办理了一年定期存款,并于近日把存折送给老人。
自疫情发生以来,类似孤寡老人、贫困人士捐款的报道不胜枚举。有些捐款的数额不小,与捐款人的身份和财力,形成了一定的反差,可谓是“穷者富捐”。感动的同时,也有人发出了该不该这么捐款、能不能接受捐款的追问。
新闻中这笔“捐不出去的款”,提供了相对妥帖的应对方式。面对老人的信任与爱心,当地派出所既没有直接收下也没有一拒了之,而是在充分尊重老人爱心基础上把钱存入银行,“定期一年,设置一个缓冲期”。然后又通过上门慰问的方式,把存折送给老人,并且得到了老人的理解。
作为个案,这笔“捐不出去的款”暂时画上了句号,但对于捐赠能力和伦理的讨论,却不应该就此结束。厘清这个问题,对于弘扬核心价值观,推动慈善更好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对类似“穷者富捐”的质疑和批评中,隐藏着一个逻辑前提,那就是捐赠超出了当事人的财务能力和理性能力。这种思考方式从老人今后的生活保障出发,但要看到,捐款是爱心也是权利,每个人都有自主决定要不要、如何捐、捐多少的自由。当给一些老人贴上“倾家荡产”式捐赠标签时,很多时候也会对他们产生情感上的伤害。
看似反常的捐赠背后,其实有着合乎逻辑的原因。正如扬州这位孤寡老人,他的想法很简单很朴实,“我的钱是国家给的,现在国家遇到困难,我也要为国家做贡献”。他们有过独特的人生经历,看待事物的方式也有别于今天的年轻人。因此,我们不应该支持老人超出能力捐赠,但也要避免轻易指责,对这份爱心应当珍惜。
点赞但不支持“穷尽所有”的捐款,不接受也不支持“来者不拒”的受捐,这段时间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慈善的本质,绝不是以造就一种艰难去抚慰另外一种艰难,因为竭泽而渔献爱心让自己陷入困境,绝不是人们希望看到的。这就涉及到慈善伦理问题,也就是既要尊重爱心,也要让爱心可持续地释放。
这一语境下,有关部门对明显超出个人能力的捐赠给予一定程度的拒绝,是应有的作为。但拒绝的过程可以是一个爱心互动的过程,避免冰冷生硬,讲究方式方法,让捐赠者感受到温暖和尊重。工作到位,就会取得双赢效果,得到捐赠人和社会的认可。正如扬州这位老人所说的,“我心里知道你们为什么不肯收,我舍不得你们,你们也舍不得我。”
“捐不出去的款”,捐退之间都是爱。这种爱看得到留得下来,也提醒我们以更大的善意和更好的方式,对待所有爱心。(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