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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购砍单”,发“疫财”的贪婪和丑陋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8日 10:46:51  来源: 工人日报

  原标题:“诱购砍单”,发“疫财”的贪婪和丑陋

  据中消协网站消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口罩、消毒液、温度计等商品需求量大、供应紧俏。一些电商商家借机实施诱购、“砍单”等不良手法牟取不正当利益。近日,“海豚家”等商家在消费者下单并且支付成功后采取单方“砍单”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中消协表示已开展调查。

  顾名思义,诱购指诱导消费者购物,比如以赠送口罩等紧俏物资为噱头,捆绑销售特定商品;“砍单”指消费者下单后,商家以货物不足等各种理由单方面退单、退款。

  越是在困难的时刻,越能照见一些人的人性底色。一些电商把疫情当做商机,利用消费者购买防护产品的急切心理,在根本没有商品或货源保障的情况下,诱导消费者下载APP、注册下单、套取个人信息,甚至在消费者下单后压货不发,待提高价格获得新订单后,故意砍掉之前的低价单,或者以“运费”等名义扣除消费者部分资金。如此行径逾越了商业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暴露出一些电商商家的贪婪和丑陋。

  电商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优势,随意解释“砍单”行为的性质与数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属于违法格式合同。

  诚实信用是商界的基本原则。此次疫情来得突然,如果商家原来有稳定的防护用品货源,与消费者达成了交易协议,但因为防疫物资优先供应疫区等客观原因,无法及时获得商品供应、向消费者履行供货协议,这属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商家可以与消费者协商变更合同、解除合同。而如果商家没货虚卖、有货不卖、空手套运费,则构成合同欺诈、消费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财产权等权益;靠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下单套取个人信息则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疫情当前,商家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共克时艰,决不能昧着良心从疫情里挖商机,决不能给抗疫添乱。电商平台有必要依托数据优势,对入驻商家“砍单”行为密切关注,对商家借助疫情实施的商业营销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目前,中消协已经对借助疫情“诱购砍单”问题发出警示,并启动了对个别商家的重点调查,释放出了积极的维权信号,也指明了维权方向,做出了维权示范。各地消协以及市场监管部门都应该行动起来,针对借助疫情“诱购砍单”的问题依法处置,让不法商家付出必要代价,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李英锋)

责任编辑:陈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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