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谢军
元旦前,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明确金融营销宣传资质要求和行为规范、监管部门职责等,进一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防范化解风险。而要规范营销宣传、营造良好金融消费环境,不仅监管出拳,金融机构与从业者自身也要诚信经营,加强金融营销宣传内控制度和对业务合作方营销行为的监督,用产品与服务追求市场竞争的“诗与远方”。
一直以来,金融营销因“虚有其表”而为社会所诟病。为赢得消费者的关注和青睐,推销人员与机构违规违法操作时常有之,对理财产品未来收益给予违规承诺,诱导消费者购买自身难以承受风险的理财产品。更甚者在广告宣传与推广方面别出一格,企图通过修饰性、艺术性与夸张性的表现手法来美化自身形象,打开消费者口碑、提高竞争能力与扩大市场占有率。面对营销人员的热情推荐或者铺天盖地的线上理财广告,不少跃跃欲试的消费者往往因知识局限而掉入陷阱。从近年各类金融风险事件分析来看,不少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通过虚假宣传误导诱骗金融消费者,而金融消费者群体因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差被拐带进入投资歧途。在现实生活中,诸如销售页面所载条款不全、故意使用误导性词语组合等违规违法营销行为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即使虚假营销能够为从业人员与机构带来短线收益,而这种饮鸩止渴的做法非但难以在取得理财市场“诗与远方”,反而会被监管之手打脸。毕竟,再好的营销欺骗也敌不过诚信经营。我国金融理财市场潜力无穷,全国近五成成年人购买过投资理财产品,而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购买理财产品的成年人更是超过六成。如果想在金融理财产品与服务创新竞争上“各显神通”,各种理财经营者势必要在产品与服务质量上练就真功夫。相反,过分夸大或者虚假宣传的营销手段只能将企业带入歧途,非但赢不来消费者的口碑,反而因探底法律吃罚单。
任性金融营销为法律所禁止,对消费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危害不可小觑。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买家与卖家之间的鸿沟不断扩大,消费者非但无法准确预测金融产品未来收益,甚至会被违规违法从业人员与机构“带到沟里”。如果任由金融营销任性而为,那么还将有很多消费者被割韭菜将是常态。面对金融营销任性作为,监管部门“看得见的手”与“市场看不见的手”要组合出拳,对从业者与机构露出监管牙齿,依法惩处不法企业及从业者,引导他们规范经营,创新理财产品与服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对于金融产品市场,更要理顺供需链条,净化金融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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