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张全林
云南文山州砚山县龙马页岩砖厂使用智障人员搬砖一事,有了最新进展。11月29日,砚山县政府新闻办公开通报称,目前涉事砖厂已停产,包括砖厂负责人在内,警方共抓获5人,其中解救的15人中有12人是智障人员,均已得妥善安置。
“黑砖窑”之类的非法用工案件时有曝光,已成为人们心灵上挥不去的痛。2007年,山西“黑砖窑”一事被曝光后,各地相继发现一批同类案件,其相似之处是普遍存在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非法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法分子称,这些智障人员都是在外流浪,被找到后就领到了砖厂。非法使用智障人员,是道德底线沦落的结果,也有地方监管的缺失,更是智障人员管护的缺位。
从龙马页岩砖厂解救的这些智障人员,砖厂负责人和包工头均表示,这些人是在路上捡的“乞丐”,为了“给国家减少点麻烦”才带进厂干活。东西可以在路上捡,难道人也可以随便捡?根据残疾人就业有关法律规定,鼓励企业招用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如智障人员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可以使用,但前提是须经监护人同意,有确切的身份、家庭住址,否则就构成违法用工。尤其是智障人员,无自主意识,尽管是成年人,也需要监护人同意方可。砖厂使用这些“从路上捡来的”智障人员,显然伤害了智障人员的权益。有目击者称,工人一天到晚只知道干活,时不时还要被戴安全帽的人反复踢打。如情况属实,已涉嫌违法犯罪。
非法使用智障人员易发多发,说明劳动监管长效机制缺位。像砖厂这样的企业,并非什么秘密工厂,在光天化日之下,长期违法用工,恐怕不是相关部门没发现,而是未引起相应的重视,甚至视而不见、见怪不怪。这种“习惯成自然”,除了执法者法律意识淡薄之外,更多的是缺乏为民情怀。对砖厂老板、包工头仅仅处罚了事,对相关部门的监管缺失不问责,明显是一种懒政的表现。
笔者认为,只有追责不含糊,才能激活监管的常态化。一是要强化对监管不力的追责机制,才会切实提高基层的公共管理能力。二是劳动保障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切实落实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三是要针对劳动保障监察的薄弱环节,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公安、市场管理、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卫生等部门,也应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形成管理的长效机制。
从砚山县的通报看,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杜绝违法用工行为,不失为一种积极的态度。而从制度着手,完善治理机制,才是切实维护智障人员合法权益的正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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