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时评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彩云网评 >> 云时评 >> 正文
【彩云网评】没有法律规定不能成裸泳“遮羞布”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17:16:06  来源: 云南网
分享至:

大冬天的有人在昆明昭宗水库裸泳 市民供图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刘剑飞

  近日,市民李女士向春城晚报记者反映,有人在昭宗水库裸泳,“大冷天的,一丝不挂,游完了上岸也不穿衣服,完全不顾其他人的感受,实在是太不文明了。”

  不仅无视禁令下水游泳,置自己生命安全于不顾,而且还旁若无人地在公共场合一丝不挂,如此行为实在大煞风景,不忍直视。也是对公共文明和管理秩序的践踏。

  冬泳是一种值得肯定的爱好,这种爱好不仅有益健康,也是一个人意志和毅力的展现,无可厚非,但是冬泳却不能没有边界,随心所欲,无视公共文明和道德,哪些地方允许游泳,哪些水域比较安全,冬泳爱好者应该有着基本的常识和判断,有着基本的操守和道德,只有做到安全文明,这种运动爱好才能得到赞赏,得到支持。

  很显然,昭宗水库的这些裸泳者并没有如此,不仅无视岸边的禁止游泳的提醒,还无所顾忌的裸体晒太阳,这种行为折损着冬泳者健康文明的社会形象,也是对他人和公共道德秩序的践踏。要知道,昭宗水库地处偏僻,水面宽阔、水下地形复杂,一旦发生意外,难以及时发现和救助,每年因为违规游泳溺亡的悲剧时有发生,再加上冬天水温下降,下水游泳更是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在这里游泳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后果不堪设想。

  更需要注意的是,昭宗水库附近住着很多市民,并非人迹罕至,而且很多人经常在岸边散步、健身,也就是说这里已经成为一个健身娱乐的公共场所,既然如此,冬泳者应该有着基本的隐私保护和文明敬畏,不下水,不裸露,这才是健康和高尚的爱好。

  冬泳者在昭宗水库裸泳,还缘于监管和惩罚的缺失。虽然水库岸边设置了禁止下水游泳的提醒,但是现场并没有监管和劝阻人员,违反规定者也没有得到任何的惩罚,这就导致禁令沦为一纸空文,一种口号,既然有此禁令,就应该确保禁令长“牙齿”、带上电,发挥威力。应该加强这方面的设计和完善,给违规者一块法制遮羞布。

  一方面,完善法制。相关方面应该加强对安全和文明的维护,制定和出台相关法规,从法制层面进行约束,用法制为法治提供支持,确保有法可依,执法有据。另一方面,强化法治。可以配置现场执法人员,严格管理,加强巡查,强化执法,对违规者进行劝阻和处罚,用法治维护法制权威和尊严。

  在昭宗水库裸泳,不只是一些人的道德沦陷和文明缺失,也是法制的缺陷和法治的软弱,应该从法规制度层面完善和改进,用法制去约束,用惩罚去震慑,用制度去倒逼,如此,安全防线自然固若金汤,文明共识自然悄然而至。

  彩云网评所登载的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欢迎关注彩云网评,投稿邮箱yncywp@163.com,稿费从优。

责任编辑:张洁一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