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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严守“舌尖上的安全”须齐抓共管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17:38:16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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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组第三调研组开展体验式随机调研 浦美玲 摄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鱼予

  “截至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7.3万件,罚款8.7亿元,责令停产停业2428户,吊销许可证152件,从业资格限制155人……”11月20日上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组以河北为主会场,以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广东、四川、陕西、甘肃为分会场,10省(区)同时举行违法食品公开销毁现场会,集中销毁联合行动期间罚没的违法食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百姓的生命健康,是重大而基本的民生问题。诚然,安全的食品首先是“产”出来的,但同时安全的食品也是“管”出来的。正如这样一句话说得好“修剪枝叶可治标,移盆换土能根治。”10省(区)同时举行违法食品公开销毁现场会,无疑只是抓好食品安全第一步。需要的是“严”字当头,严谨标准、严格监管、严厉处罚、严肃问责,将“舌尖上的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形成完整的监管体制,真正具有统一性、权威性。

  源头严防是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的第一道关。此次10省(区)共集中销毁违法食品300余种540吨,是近期各地开展违法食品公开销毁工作的一个缩影。不难看出,食品安全带来的隐忧不容小觑。同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数量庞大,食品的流通环节范围甚广,加上监管人员数量相对有限,带给监管部门发现问题、防治问题一定的的难度。但这不足以成为困扰“舌尖安全”的理由。只要将食品领域链条全覆盖,产品全覆盖,编织好食品安全的刑事法网,以监管较真,约束和催化食品安全。

  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在修订的《条例》中,再次细化了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规定;强化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确定了针对具体问题的监管举措等。说到底,就是再次弥补早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形成层层追溯、相互制约的机制;促使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建立覆盖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最严格的科学监管制度等……拧紧从生产加工到流通全过程的“安全阀”,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更进一步而言,要坚决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还得积极发动全体民众参与到食品安全问题防范的总布局。种种事实说明,既往发生的一些食品安全事故,并不完全是缘于不法商人过于精明,而明显是源于执行层面的无力,源于不安全食品的流通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为此,要守好舌尖安全的“门户”,得以制度化手段明确监管部门职责,杜绝食品安全领域监管主体认定不明确、跨区域食品安全问题监管力度不强等问题,利用好有效传播媒介,奖励方式,让民众也能够充分参与其中。

  千里河堤毁于蚁穴。保障食品安全既是一项责任重大、十分紧迫的工作,又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扎实推进的艰巨任务。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对违法问题深挖彻查、紧盯不放,对不法分子严惩重处、绝不姑息,用最坚决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凝聚起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就才会让不安全食品没有市场,让不法分子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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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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