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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出庭应诉”是堂法治教育课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16:39:33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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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副市长出庭应诉”是堂法治教育课      

  让行政首长由行政讼案的“幕后”走到了法庭审理的“台前”,凸显其政府官员对民权的尊重和对法治的敬畏。

  11月12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杭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戴建平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0名市人大代表和200余名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有关市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到场旁听庭审。本案是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杭州市首例由常务副市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是杭州积极响应全省行政机关“旁听百场庭审”活动的组成部分。(11月13日《法制日报》)

  “民告官不见官”曾是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的常见怪象,难怪本案原告马某会发出“没想到会在法庭上看到副市长”的感叹。“常务副市长出庭应诉”,让行政首长由行政讼案的“幕后”走到了法庭审理的“台前”,凸显其政府官员对民权的尊重和对法治的敬畏。让人大代表和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负责人旁听庭审,更不失为以案释法的法治教育现场会,积极意义值得关注。

  我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第3条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该条文使用“应当”而并非强制性的“必须”,显然是顾及到作为政府机关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官员公务繁忙现实情况而作出的人性化规定。也就是说,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选择出庭,也可以以“工作忙”“没时间”为由委托他人代理应诉,两者均属合法行为。但杭州常务副市长戴建平没有回避,依然选择了出庭,其亲力亲为的“首例”之举值得点赞。

  “常务副市长出庭应诉”诠释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众所周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最基本的法治理念和公平底线。在司法独立语境下的庭审对决中,博弈双方只有“原被告”之分而并无“贵与贱”之别。“被告”方以何等身份参与应诉“民告官”,并非小事一桩,而是对民生情怀和民本意识的行为折射,不仅凸显涉事政府重视本案和解决问题的诚意,也在很大程度上释放出对“原告”方人格和诉讼权利尊重的善意。与老百姓平起平坐地对簿公堂,无疑会有利行政纠纷的化解和民众对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本案顺利达成合意,原告当庭撤诉,就是这种积极效应的佐证。

  “常务副市长出庭应诉”折射出对法治尊严的敬畏。构建法治政府,不仅需要日常工作中对依法行政的坚定恪守,更当体现在直面“民告官”诉讼时的勇于担当。这是对神圣法庭的尊重,更是对法治尊严的敬畏。让掌管行政执法权的官员旁听庭审,就是要让其感受领导带头尊法、百姓监督政府的案例教育,增强尊崇法治、执法为民的行为自觉。诚如戴建平的最后陈述:“本案的实质争议是有关退休待遇享受问题。这个争议的发生,说明相关单位的工作还存在不仔细、不到位的地方,值得我们深入反思。”

  值得关注的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杭州市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升,现已基本成为工作常态。围观首例“常务副市长出庭应诉”案、开展行政机关“旁听百场庭审”活动,势必有助当地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张玉胜)

责任编辑:李雪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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