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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谢军
据《法制日报》报道,近日,上海首例轨道交通强制猥亵案落槌。由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诉的 “咸猪手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
一直以来,在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咸猪手”为社会深恶痛绝。在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场所,拥挤难以避免、肢体接触在所难免,而“咸猪手”们故意利用这种时机去钻空子搞动作。即使有受害者有所察觉,也往往会因为羞耻感而选择隐忍,特别是根深蒂固的社会观念拉高“为什么不摸别人”“想借机炒作”等论调分贝,抑制了受害者的维权想法;而我国相关立法滞后导致了立案难与取证难,受害者对于法律救济路径缺失又怎能不望而却步?面对好动的“咸猪手”,不少受害者多忍气吞声。
显而易见,本案判决将“咸猪手”行为从道德层面提升到法律层面,用权利规则为受害者撑腰,也为控制“咸猪手”扣上了法治手铐。相信用刑事手段打击公共场所性骚扰,势必能够震慑住屡禁不止的“咸猪手”乱象,有力保护女性权益。
事实上,为解决公共交通场所“咸猪手”问题,各地进行了不少治理尝试。比如北京警方开展猎狼专项行动,打击地铁性骚扰行为;深圳在高峰时段设置女性优先车厢等举措,都有着防范“咸猪手”的一定考量。即使这些举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咸猪手”问题,也能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而且,我国民法典人格权草案篇中明确界定了性骚扰行为,填充了相应领域的立法空白,为治理“咸猪手”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什么“咸猪手”乱象屡禁不止?不法者肆意越雷池之举来源于不法的行为惯性,只有把刚性规制纳入法律明文禁止事项之中,方能为狠剁咸猪手垫实依据与底气。而上海首例“咸猪手”入刑案迅速填补了相关领域治理空白,为创新城市治理提供了明晰的方向,也对准确剁去“咸猪手”提供了充分的参考、判例依据。
也要强调的是,本案为受害者维权提供了示范教程。相较于以往受害者选择沉默导致维权因证据不足而流产,本案中认定犯罪嫌疑人强制猥亵行为证据充分,这源于被强制猥亵的其中一名女性勇敢地站出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指认,并且追出车门,协助公安机关将其抓获,使得案件取证相对充分。可以说,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受害者对犯罪嫌疑人要勇敢指认并巧于取证,要尽可能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妇女组织等求助。此外,对于公安机关制止“咸猪手”行为,受害者也要勇于指认。如此,既可以打击此类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也能让他们得到应有惩罚。
须知,垫实受害者站出来的底气,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司法机关要依法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或者科以刑罚。而在公共场所完善预防、监督措施也不可或缺,相应的投诉受理与责任追究也要联机,形成治理“咸猪手”乱象的立体网络。同时,我们也要动员身边的人以实际行动感染更多的人,营造文明向上的社会氛围。期待这种以立法方式引导市民文明出行方式,能够由点及面推广开来,快准狠把咸猪手彻底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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