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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山寨自己”其实是一种无奈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6日 09:59:32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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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企业山寨自己”其实是一种无奈

  为了保护自己的品牌,避免被恶意抢注商标,不少企业注册大量自己品牌的“山寨”商标。小米公司注册了“大米”“红米”“蓝米”“黑米”“紫米”“橙米”等;阿里巴巴注册了“阿里妈妈”“阿里叔叔”“阿里爷爷”“阿里奶奶”等;老干妈注册了“老干爹”“老干娘”“老干爸”“干儿子”“干女儿”“老姨妈”;五粮液注册了“六粮液”“七粮液”“八粮液”等商标。

  以上所述的商标,业内称之为“防御性”商标。虽然看起来很“山寨”,但是作用是非常大的。一方面尽管企业目前还没有在其他领域开展业务,但不排除未来有可能进军相关领域,一旦进入,到时可以采用这些已注册的商标;另一方面除了直接注册核心品牌商标外,还注册一些具有一定近似性的商标。可以防止其他人注册有近似性的商标,导致与企业原有商标混淆或不易辨别。

  企业之所以这么做,与现在商标“恶意申请”乱象有关。如今随着商标注册程序优化、注册周期缩短、注册成本降低、注册资源减少,以傍名牌为目的的商标“恶意申请”行为时有发生。如:“王老吉”被恶意注册为“王小吉”“土老吉”等。一些知名商标频频遭遇“山寨”,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破坏营商环境,不仅打击了企业积极性、损害了市场秩序,更阻碍了中国自主品牌的发展之路。

  令人遗憾的是,虽然这些“山寨”商标对企业伤害很大,但是企业对其却没有什么办法。例如,滨河集团曾以傍“五粮液”这一名牌获利,甚至对五粮液酒的销售产生了冲击。但是当五粮液集团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时,过程却并不顺利。一、二审法院都判定滨河集团生产、销售“九粮液”“九粮春”没有侵害“五粮液”“五粮春”商标权。五粮液集团向最高法申请再审后,最高法作出认定“九粮液”“九粮春”侵权的再审判决。因此,许多企业与其在打官司上花费精力和财力,还不如自己“山寨”自己,进行防御性保护。

  不过,防御性商标注册并非一劳永逸。毕竟注册自己山寨自己的商标个数有限,不可能一点空子也没有。再说,一些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长期不使用,也有可能被撤销。根据相关规定,连续三年不使用的闲置商标,在其他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则该注册有可能被撤销。而如果使用,可能会影响企业自己的声誉。因此,企业除了注册一些防御性商标外,更应该进行日常品牌监测,包括对竞争对手与品牌相关的市场监测、竞品商标动态的跟踪等,一旦发现被仿冒的可能风险,及时通过法律手段进行阻止和维权。

  “企业山寨自己”是无奈的选择,提醒有关部门必须完善商标法律制度,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形成遏制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长效机制。不久前出台的《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如摹仿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申请商标注册,攀附他人商誉;抢先申请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不当攫取他人商誉;明知或应知存在其他在先权利,但仍抢先申请注册与其相同、相近似的商标等等。只要商标注册审批机构严格把关,就最大限度地防止恶意注册商标现象的发生。(胡建兵)

责任编辑:张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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