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继任者必须理旧账
日前,《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其中针对新官不理旧账等涉及政府诚信的热点问题。吉林省提出不得以政府换届、机构调整等理由不履行、不兑现承诺的合法优惠条件;若因无法履行承诺给企业造成损失,相关补偿、赔偿可“依法纳入预算”。
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要求“新官必须理旧账”,该做法应得到广泛推广。2018年3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中外记者见面时,曾就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发出警告:“政贵有恒,你不能把合同当废纸,对此我们是坚决制止的,而且要予以处罚。”而且,新官必须理旧账不应限于打造营商环境方面,在各个行政领域都该如此。
无论“新官”心里打着怎样的小九九,他们不理旧账都是不具备正确政绩观,为官不负责、无担当的典型表现。其后果是,“规划赶不上领导变化”“一任领导一张蓝图”,严重影响地方政策的严肃性、公信力,损害群众、市场投资主体的利益,甚至会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性、连贯性、长期性。这些年,“人来政改、人走政息”导致的前功尽弃、劳民伤财情况并不鲜见,浪费了地方的发展资源,贻误了发展机遇。
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才能凝聚发展合力。政贵有恒,既要继往——理旧账,又要开来——谋新篇,只有一任接着一任干,过了一山再登一峰,跨过一沟再越一壑,才有一个地方的科学、持续、长期、稳定的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正确政绩观,接力好上一任,带动好下一任,大家都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才不会浪费发展资源,贻误发展机会,拖累发展进度。
将“新官必须理旧账”写入相关条例大有必要,这是让“旧账”受到保护的制度性举措。如果再有新官人为区分新账、旧账,割裂职责、推卸责任,当事人就有依据提起诉讼。期待其他行政领域的规章制度或规范性文件,都把“新官必须理旧账”作为制度性要求纳入其中,用制度力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李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