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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刘剑飞
退休后索要待遇未果,转而以发匿名短信、散布公开信等方式,诬陷州委主要领导,不仅造成恶劣影响,还牵扯出自己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原政法委书记和建一案留下了诸多警示。(6月30日 《半月谈》)
诬陷领导,散布谣言,搬弄是非,贪污受贿,这些疯狂行为的背后,只是因为自己“正厅级待遇”的要求未能得到满足,如此怀恨在心,耿耿于怀,不仅是对法纪的严重无视,也暴露出其政绩观、权力观和价值观的严重扭曲。
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需要经过严格的考核,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该清楚明白。领导干部可以向组织表达自己的想法,但是却不能凌驾于法规和纪律之上,讨价还价,甚至跑官要官。
可是却总有一些小群体并非如此,当个人意愿没有得到满足后,就耿耿于怀,不是对组织消极对抗,就是贪婪堕落,更有造谣诬陷,挟私报复。比如,山西省临猗县原县长李建刚,因为没能如愿当上县委书记,心态失衡,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消极应付,最终将自己推向了党纪国法的对立面;曾任上海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副院长的李延臣,认为“正职副岗”的安排使其仕途遇挫,抱着“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心理,以权谋私,大肆受贿,最终锒铛入狱。
云南和建也是如此,习惯了官场上的顺风顺水,对权力有着贪婪的欲望,对组织提要求,讲条件,一旦自己的要求没有实现,仕途没有按照自己的规划进行,就疯狂地实施报复,他的行为危害政治环境,破坏同志和谐,影响工作开展。
事实上,组织不会因为诬告就冤枉一个好同志,也不会不辨黑白,不分是非,因此,诬陷他人只是过家家般的伎俩,不堪一击,不会得逞。向别人泼脏水不仅洗白不了自己,还会让自己染上一身污。
党员干部看重仕途,追求权力无可厚非,但是这一切都应该建立在政绩之上。政绩是干出来的,工作有了成绩,群众有了好评,自然会得到组织认可,委以重任。领导干部当明白这样的道理和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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