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杨飞
日前,云南红河州弥勒市一段疑似城管暴力执法视频引发多方关注。视频中,一名果农被堵在角落,被穿制服人士拳头捶打,又被果筐砸。6月22日,记者从弥勒市委宣传部了解到,经公安机关查明,3人因擅自占用农贸市场内的招租摊位卖水果,不服从管理后与管理人员发生推搡,拉扯并相互扭打,在此过程中造成双方人员受伤。目前,涉事7人已被拘留。(6月22日 云南网)
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无证摆摊;为了维护市容市貌,不得不取缔无证摊点。但取缔一个摊点,往往摊贩一家人生活就会陷入困境;不取缔无证摊点,乱摆乱占又会扰乱城市秩序。就像“猫捉老鼠”一样,城管和小贩之间注定“水火不相容”。先前一些地方采取刚性管理手段,就衍生出了种种矛盾。既保证城市秩序又保住商贩“饭碗”,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中的一道思考题。
那么,难道城管和小贩之间真就无解?也不见得。近年来,一些地方“眼神执法”“围观执法”“写信劝离”等柔性执法方式都取得了一些积极效果,为解决城市管理难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这种柔性执法方式,既体现了城市管理执法方式的转变,更彰显了城市管理者工作理念的转变,也更容易让小摊小贩们接受。可想而知,“接受”前提下城市管理当然会更顺利。
此次涉事7人已被拘留就是最好的例证,再次表明以暴制暴的城市管理理念已经没有了市场,以暴制暴使城市缺乏亲和力,最终只会加剧矛盾。可以说,在城市管理方面必须做到以人为本,把重点放在合理规划引导上,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人性关怀。通过一系列措施,既方便群众又使小商贩不丧失谋生渠道,这既是对人的生存权利的一种尊重,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当然,凡事必须有个度,不能一味地“柔”。在城市管理中,必须走“刚”“柔”结合的双轮驱动之道。必须清楚,“柔”不是一味地丧失原则,必须以城市管理法规为依据,对经劝说、教育屡教不改者,也应予以处罚。实践也充分证明,“刚”“柔”相济让一些地方的日常管理工作变得心通气顺、省时省力,商贩不再和管理者玩捉迷藏,而是主动遵从管理,规范摊点摆放。
此外,在鼓励“柔性执法”的同时,城市管理也应跟上。比如,解决小贩生计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划出一些集中摊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多建设一些农贸市场。小摊小贩们大多家庭条件不好,以低租金或规定时间段内免租金方式,也能够引导他们没有了高额租金之忧,做到进场经营。若能如此,既可以维护市容市貌,也能够为小摊小贩提供稳定的工作场所和收入来源,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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