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报道称,“笑气”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有轻微麻醉作用。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丁慎毅
据央视报道,近日,吉林长春一名非法销售“笑气”(一氧化二氮)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被移送法院审理。短短3个月,陈某非法获利20余万元,而他出售的对象大多数是青少年。
“笑气”对人体产生的损伤是不可逆的,滥用“笑气”的危害很多很大,会引发高血压、晕厥,恶性贫血等健康问题,长期吸食会造成认知功能损害、记忆力损害、脑功能损害,甚至造成瘫痪或窒息死亡。另一方面,“笑气”便宜、易得,不算毒品,近年来,吸食“笑气”的恶习从国外传入中国,在年轻人中悄然流行。在一些娱乐场所,由于吸食“笑气”致幻而产生的斗殴、纠纷类警情呈上升趋势,吸食笑气有愈演愈烈之势。
面对“笑”里藏毒,固然需要加强对笑气危害的普及宣传,比如有数据显示,美国每年有100多人因滥用“笑气”而死亡。英国在2006年至2012年间,至少有17人因为吸“笑气”死亡。而近几年,杭州、宁波等地医院也接诊到因吸食“笑气”而发疯和因吸食成瘾导致瘫痪的病例。但是泛泛的宣传很可能找不准目标,即使有些青年人知道,也不一定就能克制住侥幸心理和冲动。所以,与其频频给“表情包”,不如从源头上亮剑。
从法律源头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对“笑气”严加监管,对私自贩卖和吸食笑气的行为,明确纳入违法犯罪范围予以惩治。目前,尽管“笑气”的“毒性”堪比毒品,但治理却呈现盲区。我国并没有把“笑气”列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管制目录,只是将其作为普通的化学品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安监等部门负责对“笑气”的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实施安全监管。对于买卖“笑气”的行为,由于无法可依,各地只能使用行政手段或者地方性条例责令商家下架,对个人的买卖行为也是束手无策,更别说将“笑气”作为毒品进行打击了,治理工作效果甚微。所以各地不妨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先行进行探索。如果各地都能像云南那样打击毒品的力度,制售“笑气”的商家不仅笑不起来,哭都找不到地方。
从产销源头对生产企业和网上售卖笑气的商家及食品生产领域,及时进行清理整治,完善监管机制,严防笑气流入吸食者手中。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构成非法经营罪。2018年4月4日,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非法经营“笑气”的被告人殷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所以对于青年人常去的娱乐场所等地方,要无死角监管,不能让老板偷着笑。对于电商售卖“笑气”,平台必须补充相应规定,比如购买者要提供资质、派出所备案样单等,对违规的电商要实行顶格处罚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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