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易晖
日前,笔者参观了昆明市西山区党政机关所在地的“智慧垃圾分类屋”,屋面设有可回收物投放口和其他垃圾投放口,垃圾袋上都贴有各单位的二维码。屋内还有给垃圾称重量的量具、扫码器、垃圾分类标准、登记本等。这个“智慧垃圾分类屋”就像一个垃圾分类监督小型办公室,由专业的公司提供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有两名环卫工人担任日常管理监督员。一位公司职员常来这里协调工作,她介绍,进出这个试点单位的垃圾清运车分为“三套车”,分别清运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
近年来,昆明各街道和小区里都设置了垃圾分类桶,但大多形同虚设,成了摆设。即使有热心环保的人士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投放,但垃圾清运车在运输垃圾时,仍将各种垃圾混装运走。对此,一位业内高管认为,垃圾清运车要改变混装模式,在技术上完全没有问题,但关键是要做好前端的工作,分类运输要在分类收集有效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和处理,不同的垃圾须有不同的走向。如果在垃圾车上分隔出不同的垃圾区域,一辆车可能就要分多次前往不同的垃圾处理目的地,无疑会增加清运方的成本费用,垃圾清运车长期混装垃圾实有不得已之苦衷。
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生活垃圾将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而西山区的“智慧垃圾分类屋”在分类收集垃圾的基础上配上分类运输的“三套车”,为落实这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提供了样板。
在笔者看来,既然《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正式实施就不能空转,近期内可在机关单位、大型企业、部队、学校、住宅区等具备垃圾分类运营条件的区域先行先试,让垃圾分类“三套车”跑起来,由点到面地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实在在落地。但无论是建立和推广各类垃圾分类屋,还是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都需要足够的人力物力投入,不可急于求成。
在许多城市小区或街道,每天仍有小区住户或城中村居民到垃圾桶边翻拣垃圾,一些环卫工人也会从即将运走的垃圾中找出部分可回收垃圾,收集起来变卖以补贴家用。虽然《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应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容易造成二次垃圾污染等问题,但如果拾荒者没有在垃圾桶过度翻拣,或者环卫工人只是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暂时覆盖不到的区域自发收集和处理可用垃圾,就应人性化地宽容其行为,甚至给予适当鼓励,毕竟这是在民间存在许久的朴素垃圾分类处理方式,客观上有利于可回收物的循环利用。
垃圾分类“三套车”可推行,但在一定时期内,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应当保持“三套车”和“三轮车”共同运转、互为补充的方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接近较为科学化、现代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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