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纪念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高永维
又是一年一度的“315”。一些“心怀鬼胎”的企业,开始惶惶不可终日,因为面对着各级消费者保护组织、不同媒体“来势汹汹”的曝光,任何一家企业都害怕“榜上有名”,甚至早早就做好了公关的准备。
“315”让众多不法商家忌惮不已,可是剩下的364天呢?每年“315”都有那么多的商家被曝光,难道平时这些问题就不存在吗?可见,与“315”当天的打假狂欢相比,有关部门的平时功夫还真是不足。
要营造诚信的消费环境,要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单单凭一个“315”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将功夫下在平时,是要完善举报、监督和惩戒机制,否则一场“315”的“大雨”绝对管不了一年的“旱情”。“315”当天的大快人心过后,消费者还是会面临权益受损的尴尬。
消费者平时维权难,与举报渠道的不够畅通不无关系。我国的消费投诉电话是12315,可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曾透露,有个部级领导买的商品出了问题,竟然都不知道怎么办,那么普通民众又有多有人知道如何去举报呢?本来是消费者占理,消费者的权益受了损,结果却只能自认倒霉吃“哑巴亏”,这无疑就更使得不法商家有恃无恐。
不法商家能够肆意妄为,与监管的缺失和软弱也脱不了干系。商家存在欺诈等不诚信行为,监管部门却没有及时发现,这就是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现了或者接到了消费者举报,可是在商家的频繁公关之下,却要么“和稀泥”,要么无原则善后。另外,对于不诚信经营问题,相关法律也存在着“重罚轻刑”的问题,一些企业正乐得“破财免灾”,这样的惩处根本不可能把不诚信行为“置于死地”。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诚信建设也不能只靠“315”。与其“315”当天大肆曝光不法企业和商家,倒不如平日里让这些商家成为“过街老鼠”。如果每一天都成为了“315”,平时不法商家就无处藏匿,消费者就不用等到“315”时再狂欢,合法权益也不愁得不到保障。
要做到这一点,关键还是得从制度建设入手:首先监管务必要严,把严管的口袋扎紧了,企业和商家就无漏洞可钻。其次要畅通举报渠道,当消费者的权益受了损,要让他们知道去找谁,而且找了就得有人管。再次要建立不诚信档案,商家一旦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就要广而告之让其“臭名远扬”,这远比罚款更让商家“肉痛”。
当“315”不再是一年一度的狂欢,当每一天都像“315”一样打假,当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所有商家时时敬畏的准则,不仅消费者会充满获得感,我们的经济发展也会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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