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华坪县人民法院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毕文章
日前,云南华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恶案件并当庭宣判,兄妹四人因寻衅滋事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经查,被告人李某清在村委会四组任组长期间,利用村小组长及在家庭中的地位,纠集李某才、李某菊、李某英以不交鸡羊等财物不准通电和使用水源相威胁,迫使村民主动或被动交出鸡、羊及现金,长期霸占公共水资源,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困难。(2月1日 人民网)
本应该为乡亲们服务的小组长,在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变成了欺压百姓的罪人,这实在是令人发指。可恨的是,兄妹四人竟然同流合污,沆瀣一气,欺压百姓,鱼肉乡里。这怎能不让人义愤填膺。四兄妹都被判刑,乡亲们终于出了口恶气,欢欣鼓舞,拍手称快。
事实证明,基层“微腐败”影响极坏,危害甚烈。“蝇贪”们大肆截留低保户“养命钱”、骗取农业保险“救灾钱”、冒领已故五保老人“死人钱”、侵吞耕地补偿“土地钱”、克扣贫困家庭的“扶贫钱”……凡此种种,不一而足。那么,基层为何会经常发生“微腐败”?这是因为制度笼子不够细密,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有的村财务收支由村支书或村主任独揽大权,有的村实行“一肩挑”,权力高度集中,财务管理出现“真空”。导致一把手成为了“一霸手”,一言九鼎,为所欲为。华坪四兄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上级监管何在?守土未尽责,难辞其咎也。
遏制基层“微腐败”,用牛刀惩治“蝇贪”,利国利民,刻不容缓。一方面,需要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把村两委班子成员作为重点教育对象,经常开展廉洁自律活动,培养“不想腐”的意识。另一方面,也要扎牢“不能腐”笼子,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务公开制度、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此外,也得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营造“不敢腐”的高压态势。坚持查办案件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对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形成强大的威慑力,确保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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