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准备就绪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滇萍
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执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登记,所有电动车需办理登记后才能上路行驶。(1月5日《云南日报》)
电动自行车成市民普遍使用的代步工具,不合标准、无序上路、不规范行驶等乱象,影响交通秩序、滋生安全隐患,也是不少地方共同遭遇的管理难题,在各类交通事故中,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常见、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修订相关法规、严格规范管理,可以说不缺社会共识,社会呼声很强烈。昆明出台新规,顺应了民意,不失为与时俱进的作为之举。
有道是,好事还须办好。严管当然是必要的,同时还要善于作为,尽可能减少因此而给市民带来不便,以期赢得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也更好地体现严格管理为民、利民、便民的初衷。
“超标”电动车是个共性问题,此前不少城市相继出台执行国标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正式实施的《昆明市道路安全条例》就被称为“史上最严”,其中不少规定就涉及电动自行车。半年之后再出严管新规,尽管根据新情况、新形势适时修订法规或无可厚非,但过于频繁的法规调整,难免让市民感到不踏实,不知哪天可能又不符合规范要求了。政策法规的制订、修改、出台、执行不妨多一些前瞻性、科学性、稳定性,尽可能从长计议、统筹考虑。
新规提出,电动自行车物联网防盗号牌不再办理,但消费者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装防盗装置。已安装物联网防盗号牌的,不再另行办理登记。物联防盗号牌为什么不办理了?相关为什么要取消这项服务举措?今后电动自行车防盗安全如何保障?这难免会给市民电动车严管之后服务减少、打折的错觉,有关方面显然有必要释疑,这其实也是一个如何避免朝令夕改,保持政策、法规连贯性、可持续性的问题。
再者,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市民面广量大,新规出台、实施必然会涉及到千家万户。相关职能部门可否照顾到不少市民工作日以电动车代步上下班,请假办理登记手续可能面临诸多不便这一实际,利用双休日为大家提供集中办理登记手续?自己多麻烦一点、群众多便利一点,既是改善、优化服务的要义所在,也让政策法规更具民生温度;既有利于新规的顺利实施,也更好地体现出替群众着想、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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