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工作最终都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民意成为不少地方评价政绩的重要指标。一些部门举办评选、考核活动,借助网络投票来扩大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收集民意。但有的地方有的部门为了完成“民意考核”任务,动用行政权力和种种关系,向中小学校甚至幼儿园摊派任务,通过老师向学生及其家长拉票、求赞、圈粉。
现在各种各样的评选五花八门,但大都需要根据群众投票结果确定获奖者。尤其是随着网络的普及,微信求投票、朋友圈集赞可谓层出不穷,相信只要用过微信的人,都或多或少地有过这样的经历。大部分人对此也有基本判断,一些所谓的微信票选,很多时候是商家利用参赛者贪恋名次、家长们互相攀比的心态,为自身积聚人气的一种营销方式。
微信拉票或者集赞,倘若只是作为一种群众性的娱乐活动,或是商家出于广告效应和自身经济利益的考量,那还罢了。但如果某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开展先进评选活动也纷纷发起网络投票、微信投票,乃至于“以权谋赞”,就值得引起警惕了。特别是在地方政绩评价当中,如果把网络投票作为一种正式的选优评先手段,就可能滋生出虚假民意,有失其公正性、严肃性与权威性。
更进一步讲,“以权谋赞”其实也是一种微腐败,只不过与一般的腐败行为相比较为隐性而已,但其危害性却不可小视。“以权谋赞”既影响了公权力的权威,又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因此,有关方面有必要对社会上过滥的评选活动加以清理,对于网络投票、微信投票等活动应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监督,特别要防止官方活动中的“以权谋赞”行为,让公权力真正为公,让评选评比活动更加客观公正,提高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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