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丁恒情
近日,云南文山市发布了一则《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通告》称,在文山市区7:00至22:00禁止遛犬。此通告一出引发网友争论。官方回复称,该规定无强制性,以劝导教育为主。(11月6日 新华网)
在物质生活渐次丰盈的当下,城市里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养狗作为一种兴趣爱好,可以满足狗主人特定的精神诉求和情感需要。尽管养狗已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时尚”选择,养狗文明建设却明显地“慢了一拍”。在狗患问题并不鲜见的今天,不少城市都出台了关于养狗的管理条例和措施,希望能够有效解决狗患问题。
此次云南文山出台的养犬管理规定,之所以会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在于规定中特别突出了“7点至22点禁止遛狗”这一条。客观而言,“限时遛狗”的初衷确实有善意,但从可执行性来说,却也存在诸多缺陷,暴露出了多重问题,甚至可能就此沦为一纸空文,很难落实到实际中。
牺牲了养狗人士的权益。“限时遛狗”这种做法,实质上就是通过人为手段造成时间上的错位,实现人与狗的“错峰出行”。应当承认,“限时遛狗”确实有利于减少“人狗矛盾”,降低公众遭遇危险的可能。但问题是,7点至22点禁止遛狗,一方面违背了人们正常的作息规律;另一方面“一刀切”的做法难逃“有罪推定”的嫌疑,不可避免会对那些规规矩矩养狗、遛狗的人也造成中伤。当政策无法达到多数人权益的最大公约数,执行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加大了“相关部门”工作负担。正常情况下,7点至22点这个时间段,并非政府部门的上班时间。问题也随之而来,为了对集中遛狗进行监督,“相关部门”就必须加班加点,这显然并不现实。况且,规定中提到的“相关部门”也是非常模糊的概念,究竟是哪个部门,还是哪些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又是些什么?如果这些基本点不明确、不清楚,就算是写入规定,也将是形同虚设。
“破窗效应”值得警惕。基于上述两点,我们可以预见,一些人很可能无视“限时遛狗”规定,甚至纵容狗狗随地排便、犬吠扰民。尤其是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违规遛狗行为必然难以得到有效的制止,势必产生“破窗效应”,带动更多人逾越规定。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发布的规定只是笼统地提到“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但就现实而言,目前并没有哪一部现行法律法规对于遛狗做出禁止性规定和处罚措施。没有依据的处罚自然难以让人心悦诚服,也就难避免沦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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