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丁恒情
集体资金要怎么使用?工程建设的钱如何花的?补偿标准有没有做到“一碗水端平”?因为村委会决策不民主、财务公开不透明,村委会班子得不到群众支持。为了破解这些问题,嵩明县纪委划定“微权力”履职“跑道”,让“微权力”规范运行。(8月2日《云南日报》)
“微权力”落实于细微之处,其“含金量”看似微不足道,却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无论是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还是村民宅基地审批,抑或是惠农补贴补助资金的拨付和发放,这些“微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如果离开了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不可避免会留下徇私的口子和舞弊的漏洞,不仅侵害群众的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最终败坏的是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
在报道中,笔者注意到了这样一个细节,由于大树营村地理位置特殊,村里腾挪土地为3条高速公路和2条市政道路建设助力,正是因为征地拆迁村集体经济留有一些结余款,但是有多少钱?钱怎么用?钱花哪了?村民并没有渠道获知。由于村委会决策不民主、财务公开不透明等原因,群众对村委会班子的意见很大,甚至不少群众还因此到县、镇信访办频繁上访。
群众上访变成了“最后一公里”末梢堵塞的注脚,如何及时打通这条“大动脉”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大树营村新班子做出了大胆的尝试,通过两个方面的努力,消除了群众与村委会之间的隔阂。一个层面是,全面进行公开公示,每季度对村委会经费收支的所有往来票据拍照、复印,在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开;另外一个层面是,村里的大事集体商议决策,村两委商议账目或事项、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三个决策环节缺一不可。
“微权力”还需要更多的监督和约束。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令人眼前一亮的是,目前嵩明县已在全县推行《嵩明县村级权力清单规范运行制度汇编》,明确了涉及村级10方面36项“小微权力”清单,制作52项办理流程图,实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全覆盖,基本做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总而言之,只有把“微权力”晒在阳光下,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让村级权力更加公开透明和规范有序,才能让集体决策贯穿于村级事务运行的全过程,真正还权于民、让百姓当家做主。这也是实现村民自治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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