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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民宿“野蛮生长”乱象须治理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0日 18:33:20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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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李强

  “现在几乎栋栋都有旅社,我住的那栋几乎都是旅社。自从民宿出现后,每天天不亮就能听到拉杆箱的声音,到了半夜,还能听到各种吵闹声,外地车也将小区塞得满满当当,陌生人进进出出,带来了许多安全隐患。”家住昆明市听涛雅苑小区的张大妈很是糟心,最近几年小区内的民宿、旅店逐渐增多,给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多烦恼。对此,连日来记者陆续探访多个小区,不少都存在公寓、酒店扎堆现象。(7月30日 云南网)

  在昆明开一个民宿有多简单?现在看来,不需要报批,也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更不需要通过消防检查,“所有的环节”似乎都可以被省略。这样一来,带来的必然就是民宿的“野蛮生长”。某些投机者可以用着居民用电用水的价格,交着小区住宅的物管费,享受着小区的公共设施资源,进行经营行为,赚着自己的钱,真是好不快哉。报道还称,滇池卫城、阳光海岸、东岸紫园等多个小区都有民宿客栈,仅听涛雅苑小区其中的一期民宿数量就有数十家。

  那法律不管吗?据业内律师称,住宅小区办民宿并非可以任性到想开就开,《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只是对于多数违规民宿而言,他们不是不知道法律,而是经常“佯装”自己不知道法律。以昆明的民宿为例,居民楼频繁出现人来往的脚步声、半夜住户争吵声等,已经涉嫌扰乱社会治安。而其对电梯、停车场所等公共资源一定程度上的挤占,已经侵害了本地业主的权益。

  归根到底,是社会管理的不到位导致了民宿的“野蛮生长”。比如,同样是办旅馆、开酒店,客栈开在小区里,与开在临街场所不同,他自由选择开店或打烊时间,不用承担工商注册、卫生等费用,而开在小区外的商店,经常处处受限,这样那样的费用一样都不能少。

  有媒体称,社会公民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完善居民实名实住情况登记,将房屋回归正常使用途径。笔者认为,要等到民宿泛滥而不可收拾时再启动整治行动将为时晚矣,建议相关部门赶紧行动起来,规范民宿的“野蛮生长”,以免夜长梦多、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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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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