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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三鸣】筑起法治红线围堵问题疫苗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9:15:01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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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胡勇俊

  此次长春长生生物的问题疫苗事件再次引爆网络热点,事件发酵后,该公司董事长及相关涉案人员被依法刑事拘留。同时,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等也介入了调查,等待相关涉案人员的将是严厉的法律和党纪等追究。此事件再一次向社会发出了警示,疫苗关乎人类健康,容不得半点虚假,更不能容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出现。

  目前,我国大型疫苗生产企业达45家,可生产63种疫苗,预防34种传染病,是世界上最大的疫苗生产国,也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能够依靠自身能力解决全部计划免疫疫苗的国家和地区之一。在这样一份喜人成绩的背后,近年来,问题疫苗案件在各地不间断发生,有几次问题疫苗事件轰动全国,引起国人恐慌,让百姓为疫苗安全揪心。

  2016年,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发生后,国务院修改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强调要强化制度监管,对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除了一些法律条款适用于疫苗案件外,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长生生物问题疫苗事件的发生,也不无与欠缺专门的法律短板和企业法治观念淡薄有关联。

  汲取此次事件教训,下一步该如何做好疫苗产业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百姓用药安全?笔者认为,应该挥起法律武器,构筑法治红线,加强处罚力度,让疫苗生产企业不想、不能、不敢有违法行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上演。

  首先,从疫苗产品在医疗健康行业的至关重要性考虑,建议国家层面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从疫苗的生产、销售等各方面进行全链条的监督管理,筑起法治屏障,不让企业逾越。另外,要以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属地部门为主,强化对全国40多家疫苗生产企业的法治教育。让他们不但学习相关法律,还要懂法,更要用法,严格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以自觉的合法生产经营,守护法律的尊严。最后,还要对各生产企业采取严格的执法监督和法律追究的基础上,辅之实施黑名单制度。一旦相关企业或者个人违法,终身将不得再涉及疫苗生产经营领域。

  总之来说,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监管部门,都必须以“敬畏生命”为信条,以法律法规为准则,维护法律尊严,规范疫苗生产,佑护百姓健康,从而唤起公众对疫苗的安全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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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雨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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