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杨飞
废水直排、未批先建、污染农作物……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了6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并问责了多名乡(镇)长和局长。(7月19日 经济参考报)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云南的资本,要实现跨越发展就必须通过绿色发展聚合经济增长的新动能。而今通报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并进行问责,就是在维护生态环境,倒逼生态环境保护成为自觉。
小处着手大处着眼,让生态环境保护真正地落到实处。生态环境保护不是形而上的,不能“因善小而不为,因恶小而为之”。比如文山通报的这起案例,2016年富宁县谷拉乡一段农村公路路面硬化过程中,施工方在未取得审批的情况下建立临时砂石场,项目完工关闭后也未对周边地形地貌、植被及土壤等进行修复。对此予以通报,就体现出不讲情面、不遮掩、不护短,是在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生态环保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是党员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最基本要求。此次问责既是对问责制度的现实贯彻,也已再次表明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在动真格、零容忍、出重拳,警示着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落实任务和要求中绝不能打折扣,必须认真对待、恪尽职守,真正地落到实处。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更进一步,首先必须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此次文山通报问责,也反映出在环保不断加压下,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抓生态环保的意识依然不够强。必须以此为鉴,厚植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切实实地把生态文明理念、原则、目标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让“绿色化”在生产和生活中深入人心并渐成自觉。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建设生态文明,关系彩云之南人民群众福祉。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吸取被问责单位和党员干部的教训,厚植“云南生态环境最好、云南生态环境保护得最好、云南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得最好”理念,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不断推动产业结构从过度依赖资源消耗、环境消耗的中低端向更多依靠技术和服务的中高端提升,让彩云之南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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