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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城时评】“高空扔大便” 节操“臭”一地
2018-07-03 09:11:08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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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龌龊之事,全然没有任何的公德羞耻之心,与其说是“高空扔大便”,不如说扔的是道德素质的底线。

昨日,家住昆明滨江俊园的夏先生气冲冲地向晚报反映,昨天早上8点半左右,他在经过滨江俊园1期7栋附近时,有人从高楼上往下扔大便,自己差点被砸到。他说,最近一个月来基本每天都丢,太缺德了。

想想都让人觉得恶心,更别说有亲身体验的夏先生等人。倘若自己居住的小区也碰到这种事情,不仅倒胃口,更是会影响每天的心情,生活都变得不美丽。

换言之,尽管“高空扔大便”属于极端个例,生活中很少会碰到这样的人或家庭,但一旦遇到,就无异于晴天霹雳,而受影响的不只是一人、一户,一栋乃至整个小区的住户都难免受无妄之灾。

“高空扔大便”,节操“臭”一地。考虑到当事人是“每天都丢,有时拿纸包着丢,有时拿塑料袋装着丢,有时早上、有时下午、有时晚上”,据此可以推测罪魁祸首应该是大人,纵使是小孩也肯定得到了其大人的默许与纵容。一个成年人居然能干出如此龌龊的事情,全然没有任何的公德羞耻之心,与其说是“高空扔大便”,不如说扔的是道德素质的底线,将自己最丑陋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不该再纵容这样的老鼠屎扰乱众人生活,应该将其从黑暗的角落里揪出来,接受道德和法律的双重惩戒。要知道根据国家物权法等规定,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对于“高空扔大便”这种破坏小区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物业是负有管理责任的。与此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如果“高空扔大便”哪天砸到行人,又不能找到具体责任人,那么相应的整栋住户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正因如此,对于“高空扔大便”,其他住户不能再忍气吞声,应该勇敢站出来说“不”,让当事人感受到众人的怒火,同时倒逼物业积极承担自己的责任。物业更不能持“希望住户看到新闻报道后检视自己的行为,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和安全”这样的消极态度,须知媒体舆论的力量难免鞭长莫及,万一当事人不看新闻呢?这种不负责的态度只会让当事人更加肆无忌惮。加强教育宣传也好,一家一户排查也罢,抑或装个监控摄像头,物业其实有不少办法治理“高空扔大便”的丑陋行为,就看负不负责。

评论员刘孙恒(春城晚报)

责任编辑: 李雪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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