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份红纸黑字的《惠安街道办红白喜事操办标准》在网上热传,该标准第一条规定:“订婚彩礼不超过两万元,索要彩礼过多者,交公安机关调查,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面对质疑,兰考县惠安街道办事处社会治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红白喜事操办标准正在严格执行,此举是为了倡导婚俗新风。(6月21日《新京报》)
结婚彩礼是现代中国保留的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但近年来,这种风俗越来越呈现出跑偏的味道,尤其在农村,层出不穷的“天价彩礼”新闻不时刺痛民众敏感的神经,让彩礼钱渐渐成为婚姻的不可承受之重。
有调查显示,上世纪80年代,农村彩礼费用是居民平均年收入的2倍,90年代彩礼是平均年收入的5倍左右,进入21世纪,彩礼开始超过年收入的10倍……这背后有多重因素,譬如男女比例失衡,适婚人群男多女少,导致女孩“物以稀为贵”;又如,择偶梯度效应,女性往往倾向于选择社会地位相当或高于自己的男性做伴侣,导致农村女性婚姻资源流失,再加上盲目攀比和拜金主义等的作用,农村彩礼也就被一路推高。
卸下金钱的枷锁,把婚姻还给爱情。近年来很多地方都以此为出发点,各种“限桌令”“限彩令”层出不穷,但收效甚微不说,很多荒诞的规定也是让人惊掉一地下巴。譬如新闻中耸人听闻的“索要彩礼过多,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且不说于法无据,法无禁止皆可为,可操作性在哪?索要彩礼过高充其量只能算是民间陋习,地方政府也只能通过倡导或是借助村规民约来发力,而不是将之变成漏洞百出的强制性标准,地方行政部门缺失法治思维,再好的初衷矫枉过正后只会引人反感。
权力之手伸太长乃至越位,用行政手段来干预民间陋习,从来就不是什么高明的做法。面对农村“天价彩礼”的痼疾,除了必要的引导和宣传,更关键的在于振兴乡村,缩小城乡差距,消除养儿防老的旧观念等,同时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以村规民约引导移风易俗……总之,唯有生活水平提升,生育观念、价值取向等发生根本性转变,把婚姻当成“爱情买卖”的闹剧才会消失。
苗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