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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英烈权益划出法治红线
2018-06-19 10:45:39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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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由江苏省淮安市检察机关提起的全国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法院一审判处曾某于七日内在本市市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英雄的牺牲成就了其人格的伟大,英烈名誉事关一个国家、社会和民族的价值追求与理想道德,用公益诉讼捍卫英烈名誉,既是浩然正气使然,更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题中之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一个月之余,司法机关即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对在微信群中发表极端性、侮辱性言论、歪曲消防战士谢勇烈士英勇牺牲事实的被告人曾某依法惩处,既彰显了用公益诉讼保护英烈权益的鲜明司法价值导向,又开启了用公益诉讼捍卫英烈权益的先河,为英烈权益划出法治红线。

毋庸置疑,法律是保护英烈权益的利器,而其作用的充分彰显,需要针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与时俱进地丰富司法手段。在《英烈保护法》未出台之前,英烈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后,囿于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只能依靠英烈的近亲属提起诉讼。一旦被侵权的英烈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不主动提起诉讼,那么司法机关保护英烈权益就可能因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而无所作为,并直接导致英烈近亲属在依法保护英烈权益时的“单打独斗”。《英烈保护法》将公益诉讼作为保护英烈权益的重要诉讼制度,授权检察机关在英烈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时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是对法律的有效完善。在此背景下,全国首例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公开宣判,释放了用公益诉讼为英烈权益保护立规矩、划红线的满满正能量,必将有效遏制侮辱、诽谤英烈的逆流之风。

英烈精神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时代记忆,依法让英烈精神融入民族血脉,激发前行力量,早已不是英烈近亲属的个体责任,而是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调动公众参与英烈权益依法保护的公益诉讼无疑是最有效的手段。用公益诉讼保护英烈权益不受侵犯,不仅丰富了英烈权益保护的司法手段,可以弥补英烈近亲属维权时专业性知识不足的短板,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维权时所面临的各种被动局面,而且可以在更大范围形成尊崇英烈的浓郁氛围,推动英烈权益依法保护合力的形成,助力英烈权益保护法治“铜墙铁壁”的构建。

张智全(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 王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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