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丁慎毅
10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云强迫交易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李云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宣判后李云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6月11日 云南日报)
近年来,全国各地旅游市场中,采取讽刺、辱骂甚至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游客购物的并不鲜见。对类似违法行为的处理,过去普遍都限于行政处罚层面,如吊销导游证,实施行业禁入,更严重的也只是行政拘留,启动刑事立案的,少之又少。而景洪市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云强迫交易案,特别具有典型意义,它不仅再现云南整治旅游力度的法治思维,更为各地整治旅游乱象提供了云南经验。
去年以来,云南一手重拳整治旅游乱象,一手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去年4月15日全省开始施行《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同时出台的《云南省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按季度对各州市履行旅游综合监管职责进行考核,省纪委、省监察厅也印发了《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强化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监督。今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关于部分州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直指4个州市存在的各种旅游乱象,可谓直面问题、直指要害,不留情面,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持续推进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坚定决心和一以贯之的鲜明态度。
经过一年的努力,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半月谈》曾刊文《从三亚到云南:旅游乱象的治理之道》指出,比如推广旅游警察,形成由一个部门监管向多个部门共同监管转变的机制,注重游客的感受和体会的长效暗访机制等。此次云南首判“强迫交易罪”,又体现出云南利用好国家基本法律,通过法治创新对旅游乱象进行深度治理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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