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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三鸣】“减证便民”要严防死灰复燃
2018-05-25 17:05:56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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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大厅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刘勋

为进一步推动“减证便民”,云南省正式下发决定,取消各行业系统在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向当事人索要的由第三方出具的356项证明材料。云南省委编办副主任郭华表示,今后云南省将以此次省政府《决定》发布的保留证明材料清单为基数,确保证明材料一律只减不增。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证明材料清单开展工作,未纳入清单管理的证明,办事部门一律不得向当事人索要。(5月24日 央广网)

毋庸置疑,大量的证明材料让群众办事成本逐年增加,有很多证明材料的办理是完全没有必要或者缺乏实际意义的。例如有些社区就反映过,称社区的公章具有万能的证明功能,其他职能部门都无法证明的事项,社区都能证明。很显然,这样的现象十分不正常甚至荒唐,正如媒体近些年曝光过的“证明我妈是我妈”,“证明我是我自己”等等,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影响了政府形象。

尽管取消部分证明材料利国利民,但是群众最担心的还是证明材料被取消之后会不会死灰复燃?很有可能,这些证明材料会短暂消失,随着风头一过,又再次出现。而索要证明材料来自于两大动力,一是工作人员为推卸责任所为,一是为了刁难群众要钱要物所为。这两大驱动力,很可能诱使被取消的材料证明死灰复燃。

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政府能够将手上的事做好,例如取消部分材料证明就应该干净彻底,不能取消了这个证明,又套上另一个的“马甲”出现。政府取消材料证明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群众的经济时间成本,便利群众办事,如果改革后办事效率没变甚至反而更慢,那取消和不取消没有什么两样。

笔者认为,取消某些证明材料应该是一场转变作风的持久战,不能幻想可以立竿见影、一蹴而就,必须要在政府内部建立起常态化的监督考核机制,而且考核机制落脚点应归于于群众,要站在群众的角度来衡量改革的成败,从而做到实实在在的“减证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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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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