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我们置身伟大的时代变革中,困难矛盾难以避免,落实中央的各项部署,各级领导干部需要因地制宜,一步步探索解决实际问题,这个过程需要摸索,甚至需要试错。要担当作为,怎么容错,鼓励实干苦干,怎么建立保障。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大力教育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等,给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吃了“定心丸”。
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敢啃硬骨头的干事者往往大刀阔斧、勇往直前,工作中不免讲一些得罪人的话,做一些得罪人的事,会触动某些人的“奶酪”,难免受到非议。《意见》从制度层面保护并且鼓励勇于改革创新的领导干部,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并保护担当者。同时也向“为官不为”等顽疾举起了手术刀,下发了“追责令”,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严厉惩处,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让“太平官”享不了“太平”,“逍遥官”得不到“逍遥”,“滑头官”耍不了“滑头”。这不仅是对改革创新者的激励,也是从制度层面加大治庸治懒的力度。
建立健全允许失败、宽容犯错的容错纠错机制,给予敢于改革创新者一定的空间,能有效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但是,为敢想敢干的人兜住底,不是“护短”,不能无限度、无法度、无节制地一味容错。容错纠错不是“铁帽子”,不能成为某些违法乱纪官员的免责挡箭牌,必须把容错的规矩挺在前面。可以宽容犯错,但必须要严明规则,在激励上鼓劲,在纠错上严格,在试错上谨慎,把握并界定好“失败”的度,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严把关口、严格标准、严格区分,把“容错免责”条款规定的范围和限制说清楚、讲明白。对那些打着“试错”幌子招摇过市的,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一寸不让。
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有助于扭转一些地方、一些领域改革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当干部积极投身建设发展的主战场,不再为担当担心,敢于负责、勇于负责自然就会成为干部的自觉追求。
郑端端(云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