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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让村务监督激活村民振兴乡村积极性
2018-05-23 18:09:11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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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丁慎毅

5月22日,云南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陈豪主持召开十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研究云南省深化改革工作。会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云南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

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机制,才能更好地激发农村基层活力,推动形成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由此,上级的各项政策方针和工作措施才能畅通的贯彻到底,招商引资涉及到村里后才不会发生梗阻,乡村教育质量才能得以提升,乡村旅游才不会事倍功半,才会不拖扶贫攻坚战的后腿。

据了解,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部署要求,按图施工,精准发力,拧紧村干部纪律弦,持续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些乡村实现了村务管理和村务监督相分离,改变了村“两委”干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状况,推进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实现村务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比如龙陵县于2013年在116个农村社区成立了监督委员会,实现了村级自治组织监督的全覆盖。村务监督委员会理顺职能定位后,监督方向更明了,村委干部更能放开手脚为民办事,干群关系也更融洽了。

但也要看到,还有一些村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差距,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缺乏认同感。一些村务监督委员监督方式方法还欠妥,监督效果还不够全面不够明显,监督原则性不强,甚至监督上流于形式。这就需要尽快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机制,在监督内容上,由过去单纯财务向全面村务延伸;在监督权力上,监督委员会有权纠正村两委的错误决策;在密切干群关系上,要强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独立性和中立性,能够掌握第一手的民意信息,使群众乐意说出“心里话”。

总之,定位准,才能有的放矢、精准发力;职责清,才能指向明确、有效监督;机制好,才能顺畅有序、监督有力。实践证明,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对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加强,是对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是农村基层工作的机制创新,有利于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利于高质量推进基层工作,需要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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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雪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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