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胡勇俊
云南推行的五级河(湖)长制,让各河(湖)水有了责任主体,对水资源的保护、水污染的遏制、水环境的改善、水生态的修复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但是,在个别地方,尤其是在基层,一些河(湖)长工作不扎实,作用发挥不明显,成为了制度上的花架子,值得重视。
云南的水治理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要取得河(湖)治理的良好成效,就要重点在河(湖)长制的落实上多下功夫,采取针对性的举措,不让制度流于形式,让各级河(湖)长守土有责,履起责任,才能确保河长起到真实作用,从而共同守护一河(湖)清水。
每一条河流、湖泊的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具体职责竖在牌上,具体措施要落实到水上。要用严格的奖惩制度,提升河(湖)长的主体责任,确保各级河长认真按照河长制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河湖治理与保护的责任落实、落地。要针对问题,因地制宜、因河施策,逐一解决,确保把云南大地上的每一条河湖库渠都管好、护好、治理好,实现山长青、水长流、水同治的目标。
确保五级河(湖)长的责任发挥,守土有责,还要用好监督问责的利器。各级监督机制要做到河湖治理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对各级落实责任不力、违法违规的行为,要进行严厉问责,确保用监督和问责机制,激发各级河(湖)长的工作积极性。
打赢河湖库渠治理攻坚战,是云南上下的共同信念。相信随着五级河长制的全面落实,定会实现生态文明的根本性好转,向人民交出时代的合格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