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刘剑飞
电动自行车和老年代步车管理有了法律“利器”,新增交通拥堵预防处置内容,明确交通协管员职责,不文明行为“写进”处罚条款……5月4日,记者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通过审核,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是对原来版本的完善和提升,随着近些年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提升,原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因此,制定和出台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不仅更加注重现实,也更加严厉。比如,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对电动自行车实施销售监管,实行产品目录化管理和登记制度。再如,新增了交通拥堵预防和处置的内容,对容易引发道路交通拥堵路段、场所周边单位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可以说,这部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更加完善,更加精细,也更加符合现实需要。
其实,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我们已经有着一套比较完善和成熟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国家层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各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但是,在一些地方道路交通事故仍然居高不下,交通秩序依然不见好转,究其原因,还是法治力度的不到位。也就是说,改善出行环境,改进交通秩序,还是要依靠法治,唯有法治,才是治理交通乱象,确保交通安全的根本。这就需加强法制教育,提升公民法制素养,尊重法制,敬畏法制,时刻将法规记在心中,这样才能形成文明守法自觉。同时也要加强依法治乱,通过严格执法,依法惩罚来形成震慑,倒逼公民遵规守法。就昆明此次的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来看,可谓说事无巨细,面面俱到,涵盖着交通安全的方方面面,只要每个人都能够遵照执行,遵规守法,做到车走车路,马走马路,各行其道,遵守规则,尊重秩序,互补干涉,互不影响,交通自然井然有序,安全无虞。
法制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法治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利器,对道路交通安全也是如此,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出行环境,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教育,在思想上打好法制底子,另一方面要严格法治,通过惩处来倒逼守法自觉,文明自重。有制有治,如此,交通安全自然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