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余明辉
据报道,目前昆明市现有200多万辆电动车车主,机动车保有量突破259.6万辆机动车车主,驾驶人突破300万人。也就是说涉及驾驶人超过500万人。可以想见,一个城市如此大规模的车辆和驾驶人,如果没有及时严肃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无疑是件严重的事情。
因此,昆明出台“史上最严”并将于7月实施的《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无疑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这一《条例》的实施,为昆明维持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无疑奠定了坚强的法律基础。但要想从根本上缓解或避免昆明交通拥堵问题,仅靠法律条例的出台,显然不够。
就“堵”方面讲,出台《条例》非常重要,奠定了法制基础,但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要想所有车主和车辆都能够按照《条例》规定行事,还需要包括交警、运管、市政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协调发力,才能确保相关规定秩序的落实。
就“疏”方面看,城市道路交通的拥堵,固然有车主和车辆的违规行事造成,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也与城市道路路权的分配、道路建设供给等配套措施不完善有着必然联系。
要想从根本上破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需要科学规划城市道路建设,从基础上解决道路建设与城市发展、交通工具保有量不配套造成的城市拥堵。同时也要对城市交通路权进行合理划分,比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电动车道、行人道等进行尽可能科学超前的规划,并在日常贯彻中严格落实到位。还要在科学配套城市其他设施上下功夫。比如城市共享单车的投放,就不能任由企业自我随意决定和投放,而是要根据城市的现状科学设置。
城市交通拥堵,也与城市居民的整体素质有关,而提高综合素质,不仅仅是一个《条例》或交通主责部门努力就够的,需要更多部门和力量的参与。
缓解城市道路拥堵问题,出台管理的基础法规固然重要,与道路有关的主责部门努力也是必然,还需要更多部门、更多力量从更深层面、更多方面、更多角度,疏堵结合协调综合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