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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三鸣】城管打人不该 商户违法也要承担责任
2018-04-28 17:25:55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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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政府新闻办通告原文截图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刘剑飞

4月27日中午,一段关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城管打人”的视频在网络流传。(云南网)

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是,撤销涉事街道的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三名违规的执法队员也被开除。这样的处理结果在意料之中,几乎每次发生城管和商贩冲突,城管队员都会受到处分。这已经成了一种常态和习惯。但是这样的处理真的公平吗?答案却未必。商贩在人行道饲养牲畜,并且违法排污,不仅严重污染着街道环境,影响市民生活,也已经违反了相关法规,城管在劝阻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依法进行执法处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是在履行职责,并无不可。可是商户面对执法无理取闹,不仅不配合执法,还对执法队员进行谩骂和殴打,这种行为给城管人身安全完成威胁,也是一种暴力抗法,在对城管进行处分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法律的严肃性与完整性。执法者超过法律界限行为要处罚,但商户违法的也要承担责任,不可混淆。

此事中城管受到处分。那么商户呢,商户是否也应该受到一定的惩罚?这不仅是对法制的维护,也是基本的公平,如果只是处分城管,商户就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又如何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

当然,加强城管执法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素养,加强文明执法,也是需要补上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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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雪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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