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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三鸣】遏制违规行为岂能“以暴制暴”
2018-04-28 17:26:00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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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传“花山城管打人”视频截图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张魁兴

4月27日中午,一段关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城管打人”的视频在网络流传。10秒的视频中,4名身穿城管制服的执法人员对1名女子拳打脚踹,其间女子还手,然后迅速被踢倒在地。旁边,另有3名城管扭住1名男性老人的胳膊,将其牢牢控制。事件发生后,沾益区委、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28日记者获悉,目前花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已撤销涉事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对涉事违规的3名执法队员给予开除处理,对其他涉事队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4月28日云南网)

商贩违规违法行为,对于城管或工商管理部门是非常头疼的事情,吵嚷事件也时有发生。然而,城管执法人员对违规商贩拳打脚踹,这种恶劣行径绝对不能容忍!执法人员岂能违法执法!执法人员参与打人事件性质恶劣,应该给予严惩,花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处理非常及时。只是还有一点疑问:执法队队长是否参与了打人事件?如果参与了,处理就不能只是止于撤职;如果没有参与打人事件,给予行政处理就合规了,当然,如果是党员还应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或党内处分。

众所周知,即使商贩有违法行为,城管或工商也没有殴打商贩的权利。然而,现在的一些部门在对老百姓执法时,竟然有 “以暴制暴”嫌疑,谁给你“以暴制暴”的权利了?我们历来要求采用“说教”“规劝”等方法文明执法。城管或工商执法人员“以暴制暴”是违法行为,甚至比商贩违法行为更严重,影响更坏,更应该严格处理,执法队伍中不能有“以暴制暴”的“害群之马”。

这个事件还有反思的地方,不能仅限于撤销涉事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开除涉事违规的3名执法队员,花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另外,该事件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因为我们的一些执法者还有“以暴制暴”的思维。我们应该以此事为教训,凡公职人员有 “以暴制暴”违法行为的都应严惩,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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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雪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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