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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法治思维增强依法执政本领 ——着力锻造一支特别有信念有思路有办法有激情能战斗的干部队伍系列评论⑦
2018-04-28 08:50:18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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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依法执政是最可靠、最稳定和最可持续的治理方式,大到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小到治理一个地方、一个领域,关键是都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对领导干部而言,最基础的就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努力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能力。

明代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张居正上疏明神宗朱翊钧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意思是说,国家的事,立法并不难,难的是有法必依,按法律办事。古代官员尚且有如此的法治思维,作为党的领导干部更应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领导干部的头脑要是不被法治思维占领,就会被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占据,就难免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蛮干盲干,难免会知法犯法、违法用权,随意闯红灯、打“擦边球”,甚至会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走向法治对立面。一个领导干部如果能力不足,可能只是无所作为,但如果不依法办事,就会乱作为,带来的危害就更为严重。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树立法治思维,首先必须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坚持宪法至上。今年3月17日,习近平主席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国家主席首次宪法宣誓,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同志作为党、国家、军队最高领导人坚守宪法信仰的高度政治自觉,这是对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最好的激励教育和示范引领。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信仰宪法、尊重宪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知晓为官做事尺度。

法治思维不是用来装饰头脑的,而是用来推动工作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在法治之外,更不是在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加强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又要重视宪法精神、法律原则等法治思维能力方面的学习培养,使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成为每一位领导干部“基本知识体系”和“基本能力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坚持“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提高用法治思维谋划科学发展的能力、用法治思维破解改革难题的能力、用法治思维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能力,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云祖轩(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 李雪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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