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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云南立法第三方评估 彰显以人为本
2018-04-17 15:27:15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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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丁慎毅

日前,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从工作机制和程序上入手,防范地方立法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

从两个规范来看,突出了更多的民意色彩。正如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介绍的,“目的是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各方合理诉求、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也决定了地方立法工作要始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力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立法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

按照立法为民的要求,近年来,云南地方立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紧扣全省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从民意中把准立法方向、汲取有益营养,寻求全社会认同的立法“公约数”,有序扩大了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渠道,努力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防止了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努力使每一部地方性法规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群众拥护。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早在2004年就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立法后评估工作,当时称为“立法回头看”。2015年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对省地方性法规的一次“全面体检”——对118件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实施时间超过5年且最近5年内未经修改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开展整体立法后评估工作,并把所有相关评估报告集成《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实证研究》一书,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我省实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社会治安稳定、边疆民族团结,地方立法功不可没。”由云南省立法研究院撰写的《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总报告》给出了这样的评估结论。

多年来云南省围绕民族团结、环境保护、促进发展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高质量立法,针对云南地方实际,解决了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矛盾,其中不少还为国家立法先行先试,提供了立法样板。如《云南省禁毒条例》通过多年贯彻施行,既为云南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政策保障,更为国家禁毒立法提供了重要参考。

如果说之前的评估主要是结合专家评估和民意调查方式,以专家评估为主,那么这次两个规范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民意色彩,彰显以人为本。比如“形式包括开展论证会、听证会、委托研究、咨询等,其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存在重大意见分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利益利害关系方的意见和建议。”

立法引入第三方评估是制定良法和实现良法善治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立法质量和立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从民意的角度出发,就要提高民众参与意识,增强民众参与能力,畅通民众参与渠道,完善民众参与机制,提升民众参与成效。这就需要明确评估的标准和规范,避免评估工作的随意性,立法机关在充分尊重评估意见的同时,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使立法第三方评估尽快实现常态化和制度化,让地方法规体系护航云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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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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