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刚到,各式各样的蔬菜绿意盎然。据云南网报道,本该出现在田间地头的白菜、蚕豆、豌豆尖、茴香、莴笋、莲花白等蔬菜,却出现在了昆明某小区的公共用地里……
把小区绿化带或其他公共用地变成“开心农场”,这样的事情在全国各地已经多次上演,坊间一直存在极大的争议。从道德的角度来说,这样的行为值得商榷,一方面,绿地是公共财产,私人的确不宜据为己“用”;另一方面,据一些居民反映,菜地施肥期间味道很重,影响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的确不甚妥当。
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用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对小区公共用地,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占有。而这块绿地,其实是有相关规划的,只不过目前还没有推行,那任何人都不应改变它的用途。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发生这样的事情,一方面,物业公司难辞其咎,因为其管理与服务存在漏洞,才让人钻了空子;另一方面,城市管理者也有一定的责任,因为规划好了就应做好监督与实施工作。简而言之,这样的“开心农场”,的确能满足一些人的需求,但终究不是那么合情合理,那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就应加强监督管理,给居民们营造一个更好的社区环境。
叶景


